2010年1月17日 星期日

沒有選票就沒有職位

2009/01/18
國民黨檢討三席補選立委敗選,果然怪檢察總長陳聰明不換,怪立法院,怪黨工,怪藍營選民不投票,就是沒人直接怪馬英九。而今後反敗為勝之策,也居然是寄望《地制法》修正案「政治綁樁」,巧立名目讓現任鄉鎮市長及代表轉任區長、區諮委,變相延任。如此異想天開,完全是開民主倒車,破壞民主制度。馬英九為了二○一二連任,已經準備不擇手段。
民主政治有一條重要原則:「沒有納稅就沒有代表權。」同理,「沒有選票就沒有職位」也是民主選舉任期制的重要原則,民選公職人員依此原則就任與卸任。該一原則如果違犯,民選與非民選的界線就會模糊,選舉也失去公平性。同樣是投一次票,大家只有四年任期,部分特定人士卻可變相再延四年,扮演疑似君主制國家的貴族院角色。國家主人與民選公僕的「人民任命」關係消失了,權利與責任的對等關係也消失了,出現一群人民選出卻不必對人民負責的民選公職人員。民主政治「責任政府」的設計破壞殆盡。
其次,三都十五縣是馬英九競選白皮書的政見,後來為了權謀私心,改成五都十七縣。既然更改,就要先有配套,例如訂立落日條款,最後再選一次。但馬英九等不及,一定要在他競選連任前實施,於是鄉鎮市長及代表只好一齊停選。這是改革必須付出的代價。豈知這些人一旦反彈,馬英九為了二○一二選票,不敢得罪這些國民黨樁腳,竟又弄出「政治綁樁」的變相延任案。馬英九有想過「一市」(直轄市)不能「兩制」嗎?北市與高市若沒有轉任的區長、區諮委,其他新直轄市就不該有,否則就是「一國兩制」、「一市兩制」。而且談到延任,這些鄉鎮市長及代表不是已經延任一年了嗎?延任一年就是一種補償,為什麼還要再補償四年?
國民黨有一個非常牽強的理由,即這些人有些只做一任,沒有兩屆任滿,所以變相再延四年,也算兩屆任滿。問題是,有哪一國法律規定公職人員必須「兩屆任滿」,不滿兩屆就該替他新安排職務的?沒有。難道阿扁如果二○○四落選,政黨再輪替的國民黨會替阿扁安排職務嗎?難道馬英九如果二○一二落選,新當選的總統會替他安排職務嗎?更不必說新當選的首長有任命權,《地制法》修正案悍然剝奪他們的任命權,先擺一群太上區長、太上區諮委在他們頭上,這是必定出事的!
馬英九不只不是一個危機管理的總統,還是一個經常製造危機的總統,明明簡單不過的事,到他手上都會變成危機。《地制法》修正案是最新例子。美國前國防部長麥納瑪拉曾說:「今後戰略可能不復存在,取而代之的將是危機管理。」這句話去掉管理兩字,剛好適合馬英九現況。

最該檢討的正是馬英九

2009/01/15
 國民黨三席立委補選全輸後,召開中常會檢討敗選原因,居然又怪檢查總長陳聰明不換,導致藍營選民不投票,加上扁案、美牛案、新流感疫苗等欠缺妥善因應,立法院議事空轉(國民黨四分之三席次沒發揮效用),黨工熱情不足。洋洋灑灑,就是沒檢討馬英九。而其實最該檢討的正是馬英九。 
 國民黨敗選檢討報告,很像是某媒體談話節目名嘴的集體結論。偌大一個國民黨,連敗選檢討都無自己的主見,其餘概可想見。而黨內那「不能說的祕密」──馬英九,在一般市民口中,早已是公開的祕密,即「無能、缷責又無所事事」,每天都不知在忙些什麼,很像中國大陸所謂「務虛」)。据《天下雜誌》最新一期,針對全台一千大製造業)五百大服務業、一百大金融業、十五家金控業C E O所做的調查,在府、院及財經各首長滿意度中,馬英九排名倒數第二,僅勝他的愛將財政部長李述德,而整天亂說話、極度不適任的監察院長王建煊,排名還在馬英九前一位。馬英九在企業老板眼中的評價如何,已經不言可喻。
 這份民調直陳馬的個人問題,如執行、辯護、溝通、方向感、缺失、以及稅改走調、國家稅收惡化,內閣改組中却沒人負責。整體而言馬英九及其內閣只能以「散漫」形容。然而馬英九就此奮發有為、勵精圖治、或痛改前非嗎?一奌也看不出來。國民黨三席立委敗選後,他照樣神采奕奕、狀甚愉悅的参加台塑王文洋娶媳婚宴,接著又為前總統李登輝祝壽。這些行禮如儀場合,他都如魚得水,好像專為熱鬧表演場合及鎂光燈焦奌而生。而回到政治現實面,在創產條例及地制法修正案皆未通過立院本會期的情況下,馬英九更重視的居然是被稱為「政治綁樁」的地制法。沒有別的原因,這涉及他競選連任的得與失,而創產條例與他個人無關。
 地方民意代表有任期制,要對選民負責。這是地方制度法的基本精神。而馬英九要推動的地制法修正,却是在縣市升格直轄市後,原鄉鎮長轉任區長,原鄉鎮代表  轉任有給職諮詢委員。這不只違反民主任期制,而且拿人民納稅錢養一群國民黨「樁脚」,因為地方民代八、九成是國民黨籍。馬英九還說,光是門牌更換,數量就很大,這些人這些人決不是無事可幹。馬英九的話是真的嗎?當然是假的!看看凍省後的省府、省諮議會就知道了。而且如果換門牌這種小事也要勞動區諮委做,請問民選的直轄市長及一大堆公務員幹什麼?地方行政可以如此叠床架屋嗎?
 馬英九即使決定將區諮委「研究費」喊卡,巧立名目改成「交通費」或「出席費」,他都照樣是在綁樁。替人民興利除弊的事,他全然不急。為個人勝選牟利之事,他十萬火急。國民黨失去民心的關鍵就在馬英九,黨內最該被檢討的也是馬英九。

2010年1月10日 星期日

馬政府危機管理現危機

2010/01/11
新流感疫苗在台灣引起緩打、停打、拒打潮,雖經政府發動醫界公衛專家(不分藍綠)輪番力挺,並宣布民眾可自由選擇諾華或國光施打,民調仍顯示有五成民眾覺得疫苗不安全,六成民眾不打算接種。這完全是馬政府一連串危機控管失當,甚至任其擴大的結果,可稱為馬政府危機管理的危機。
民眾拒打疫苗是前所未有之事。這不是對疫苗的信心不足,而是對馬政府信心不足的延伸。當馬政府八八水災被指為輕忽人命,美牛案密室決策被指為罔顧民眾健康,ECFA也被認為報喜不報憂,國光疫苗又由毫無經驗的公司研發生產,人體實驗數據付諸闕如,緊急進口諾華更只限於特定人群施打,一旦國光接種死亡病例一個一個傳來,民眾不爆發恐慌停打,幾乎不可能。一些馬政府支持者責備媒體及在野黨惡意渲染、扭曲真相。但信心危機是「物必先腐而後蟲生」的。必須先有民眾對馬政府的信任危機,才有民眾對疫苗的信任危機。疫苗危機本質就是馬政府的危機。
馬政府的危機首在缺乏危機管理。人類歷史幾乎都在危機中度過,重大事件時有發生。這些都不希奇,發生後不進行危機處理及損害控管才是希奇。
20世紀末20年是危機管理長足進展的時期,尤其諸如美國賓州三哩島核輻射外洩、印度巴帕市毒氣外洩、俄國車諾比核電廠大爆炸,以及諸多食品、藥品、商品安全問題造成社會恐慌,都使危機管理躍升「風險時代」顯學。馬政府輕忽危機管理,聽任星星之火燎原,確實令人驚訝。
每次重大事件例如疫苗危機擴大,都有其發展周期。史提芬.芬克提出危機發展四階段模式。一是潛在期,也是危機最易處理的時期,救火隊在這階段就該滅火,不能到大火燎原時才倉促成軍。二是突發期,事件急速發展,產生滾雪球效應,引起越來越多媒體關注,危機事態不斷干擾正常秩序。
三是蔓延期,以新流感疫苗風波而言,就是緩打、停打潮蔓延時,麻木不仁的政府經常到這階段,才緊急進行損害修補。四是解決期,危機暫告解除,但仍要提高警覺,以免危機死灰復燃。
儘管危機發展分為數階段,但解決之道首在警覺,必須建立危機管理的適當機制,以免時機延誤。拿破崙就是危機管理的高手,他對侍從說:「晚上盡量不要進我房間。有好消息絕對不要叫我起來。但一有壞消息,一定要馬上通報我。因為那時候是一刻也不能延誤的。」
馬政府如果不改變「自我感覺良好」的習性,一發生大事就先卸責(如美牛案及疫苗風波皆推給楊志良承擔),馬政府將永難脫離危機管理的危機。民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不只美牛案及疫苗風波,包括去年底縣市長改選兩黨得票率的拉近及1月9日三席立委補選國民黨的全輸,都源自民眾對馬政府的不信任。

拒打疫苗風波源於「民無信不立」

2009/01/08
 民眾原本打得理所當然的新流感疫苗,只因政府對社會質疑處理不善,竟然衍生出普遍恐慌,進而一度集體拒絶接種,直到搬出所有有公信力專家,包括同樣質疑國光疫苗的前衛生署長涂醒哲力挺,情況才稍微好轉。這是孔子說的「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的最佳例證。
 為什麼民眾不信國光疫苗?因為這是國人首次研發此類葯劑,承製的公司也是首次,亳無經驗,疫苗出爐後又未公布人體試驗結果,立即投入施打,難怪一個一個死亡案例接連發生後,民眾心生恐慌,自動緩打,甚至公然拒打。而這種過去從未有過的疑慮,根源還不在民眾多心,或媒體擴大報導,而在政府公信力嚴重失落。對於一個沒有公信力的政府,民眾除了自力救濟,兩害相權取其輕外,還能如何?
 什麼是兩害相權取其輕?不打疫苗,新流感會擴散,施打疫苗,又可能冒著死亡風險,自認後者風險更大的民眾(而且是居多數民眾),只好採緩打而任新流感擴散。這是十分無奈的「囚犯兩難」博弈論,通常做選擇的一方一定會選出對雙方最有利答案,但只要有一方懷疑對方誠信不足,自己可能被對方犠牲,他就會選擇自保(自私)而其實是對雙方最不利的答案。民眾寧願停打疫苗,正是選擇了「雙輸」的答案,而其根源就在政府誠信讓民眾徹底懷疑。
 為什麼徹底懷疑?揚志良上台前,國光疫苗尚未上市,但馬政府從未向國外購買,以應新流感流行之需,揚志良上台後才緊急購買瑞士諾華,又只用於特定人士,這使一般人懷疑諾華比較好,政府故意讓一般人打較劣質的國產貨。當死亡案例陸續發生,都是打國光疫苗後離奇死亡,接著爆出該疫苗未經人體實驗,社會恐慌馬上如滾雪球般擴大。
 恐慌其實是正常現象。當馬政府八八水災輕忽人命,美牛案又密室決策不顧民眾健康,ECFA也報喜不報憂,社會自然瀰漫不信氣氛,本能對國光疫苗引發的各種後遺症充滿恐慌。而官員不明恐慌究理,竟還批評媒體及反對黨理盲、濫情,甚至三番兩次對槓。就恐慌社會心理學而言,這是不當的回應。
 應該如何回應?政府應該為處理不善道歉,並重建民眾信心。専門研究社會恐慌的英國學者富瑞廸指出,政府或有關方面「必須在公眾感到危險時就採取措施」,以化解恐慌,同時公眾的強烈反應不過是在「呼籲相關方面承担責任,做出滿意解釋」,個人或集體的焦慮表現因此「該受讚揚,而不是被指為不理性」。就像孔子說的「民無信不立」,公信力不足的政府理不直氣不壯,怎麼反而責怪民眾恐慌呢?

表演政治

2010/01/01
 不管人們對政治懷有多少理想,對政治人物要求多麼嚴格,時至今日,人們已不得不承認,政治愈來愈像一種表演藝術,政治人物也身不由己,愈愈來愈像演藝人員,小焉者逢場作戲,扮演盡職角色,大焉者魅感眾生,不惜翻雲覆雨。這些統稱為政治表演,而專事表演的政治就是表演政治。
 逢場作戲的政治表演,例如兩岸四次江陳會結束,陳雲林臨行「感謝二千三百萬台灣人民的體諒和關愛」,夫妻二人向連日維安的員警深深一鞠躬。這不只是禮節,還是表演。 民進黨發動「反黑箱、顧飯碗」大遊行,要求「不應讓陳雲林趴趴走」,有人甚至揚言「活捉陳雲林」。這也是表演。至於大遊行場合變質為競選場合,政治人物「項莊舞劍,意在選舉」,那更是表演。表演的目的何在?在博取好感、選票,或維持能見度。
 魅感眾生的政治表演,例如馬英九的「Long Stay」,阿扁的「四不一沒有」,都以欺騙為目的。當馬「Long Stay」的結果竟是與民眾脫節依然,這項活動被稱為「攏係假」就不冤枉。當阿扁「四不一沒有」一變為「制憲建國」,再變為「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不要自欺欺人,最後再變回極獨教主,跟隨阿扁路線的民進黨遭受選民誤解也不冤枉。
 政治人物的表演隨影像時代的來臨而日趨嚴重。尼克森角《鬥場中》一書指出:「如今政治比以往更簡單、更言不及義了。變化的原因在於電視。一個候選人若對某項重大法案長篇大論而非避重就輕,他將乏人問津。妙語如珠的貧嘴及脣槍舌劍的口水遠勝中規中矩的演說。」何以致此?因為選票像門票,電視能見度與民調支持度像票房,選民像衣食父母。為了選票,政治人物不硬著頭皮表演,甚至昧著良心作假,幾乎不可能。
 表演的原意是模仿,而模仿對講求真實的古典政治無異作假。柏拉圖把詩人、藝術家逐出「理想國」,因為二者皆訴諸模仿,而道德的國度不容模仿混淆真實。即使到了近代、現代,對表演政治的厭惡也從未改變。十八世紀的盧梭就說:「演員的才能是什麼?是偽裝的藝術,裝成另一個人,表情充滿熱情,其實內心冷酷。天性誠實的人不是當演員的材料,老實人也當不了政客。政客天生就是演員。」二十世紀初主張政治是嚴肅「志業」的韋伯同樣說:「當政治人物不再具備客觀性及責任心,追求權位只為虛榮或自私目的,他就會變成一名演員,對自己行為造成的後果亳不在乎,只關心自己的表演效果。」
 然而,理想狀況是一回事,實際狀況又是一回事。政治表演在古代縱使罕見,卻從未停過。羅馬帝國開創者屋大維與中國漢代王莽堪稱政治表演的天才。王莽的仁孝、謙恭、正直都是表演出來的,合乎當時品評儒者的最高標準,因此受到全天下知識分子及士大夫擁戴,將他步步推上帝位。 
 而在西方,公開宣揚王莽式表演政治的,馬基維利應是第一人。他說:「君王不能也不該信守約定,善自隱藏本性,成為一個偉大偽居子,對君王極其必要,但他必須假裝具備這些美德,因為具備且實行這些美德是有害的,假裝具有這些美德則是有用的。」馬基維利所謂「假裝美德」,正是指政治表演,以期魅感眾生,翻雲覆雨。
 誠然,政治表演不全然是壞的。在最低迷的時代激勵人心,同樣需要表演。例如小羅斯福在三0年代大蕭條中,不但以新政,而且以爐邊談話激勵國人,把全美國鬥志調動起來,不只打敗了大蕭條,還打贏二次大戰。印度現代哲人奧修就說:如果很多人都散播愛、歌聲、喜悅,那整個場合將變成一座神廟 ------ 這是建造神廟的妙法。那裡將充滿新能量,沒有人會感到迷惘。」通過羅斯福散播的希望,美國人聯手建造了一座神廟。
 反之,像希特勒、墨索里尼散播的就是絕望、分裂、仇恨。他們都是天才的政治表演者,但他們卻往相反方向走,拚命拆毀神廟。任何人讀過這二人傳記,都會發現他們是權力意志旺盛的狂人、賭徒,為達自私偏執目標,不惜毀滅國家、人類。墨索里尼更是集荒謬、丑角、矛盾於一身,既自大又自卑,既蠻橫無禮又色厲內荏,既善於表演又虛張聲勢。他發動「進軍羅馬」的黑衫軍奪權大遊行時,正是他心驚膽戰準備逃亡瑞士時。他大聲要挾,發表好戰言論,引來周邊強國質疑時,他竟對大國私下說:「請勿介意,這只是說給國內聽的。」
 表演政治是二十世紀「大眾社會」的趨勢。大眾媒體把新聞當娛樂處理,大眾政治人物就會變成表演者,出現尼克森所說的怪現象。然而,二十一世紀又是「公民社會」,公民的覺醒及智慧讓他們有能力從表演者中分辨誰是羅斯福,誰是希特勒及墨索里尼。「公民社會」使表演政治不如馬基維利宣揚的那麼可怕。但如何慎用手中一票擇優汰劣,就是公民的責任了。

2010年1月3日 星期日

評論家是永遠的反對派

2010/01/04

新年伊始,歷任總統照例發表文告,描畫大餅,鋪陳美麗願景,如同每年五二○就職紀念日一樣。但人民早已知道,願景只是夜景,畫餅不能充飢。相形之下,知識份子對執政者的批評比總統文告有價值多,也振聾發聵多了。那不但能讓人民反省,也迫統治者反省。這是台灣近年可喜的現象,越來越多有分量的知識份子破除顏面,批判當道,彰顯公民社會成熟遠景。也只有公民社會才能容納批判性知識份子(評論家),視他們為社會寶貴資產,如天王級評論家李普曼所謂的「不可或缺的反對派」。
評論家之必須是「不可或缺的反對派」或「永遠的反對派」,因為真實的聲音太不容易呈現了,有分量的知識份子常是統治者收編的對象,不然就是黨同伐異的某一方,自動站在政黨身邊,為政客護航。而政黨在公共領域,就像漢娜?鄂蘭說的,只為壓力團體服務,他們本身就是利益團體,只代表自己及少數人利益。其結果就是政黨政治造成公共領域衰落,讓投機及極端乘虛而入,每一個護航的啦啦隊都成為極權及貪腐的幫兇。大家不要忘了,當年倒扁反貪腐公民運動進行時,游錫堃以全黨之力,發起護扁(護貪腐)運動,那時阿扁啦啦隊即留下一句名言「有比清廉更高的價值(道德)」。
清廉、誠實都是公共道德。當統獨信仰高於社會基本公共道德時,公共領域就會陷落而不只是衰落。沒有了公共領域,就沒有理性對話空間,剩下對立空間,民主政治就沒有立足基礎。而一個意識形態當道的社會是可怕的社會,只有你的、我的真理,自己永遠「感覺良好」,別人永遠「千錯萬錯」,信念倫理當道,責任倫理退位。20世紀初的韋伯最先看出這種惡兆,因此在《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一書結尾指出:「啟蒙主義的玫瑰色餘輝正在退逝,天職責任的概念已如幽靈徘徊。專家沒有靈魂,為所欲為者沒心沒肝。」
也正是在這意識形態大行,責任倫理黯淡,公民社會公共領域瓦解的危機時刻,「知識份子」一詞快速躍出歷史。在俄國民粹運動中,它是罪惡的良知及烏托邦的推動者。在法國德雷福斯事件中,它是社會正義的出口及公共良心的集合。公共知識份子誕生了,韋伯的「天職」概念出現了,班達對知識份子的經典定義又隨後推出了:知識份子是人類良心,是永遠的反對派。薩伊德甚至堅認知識份子一定要令人尷尬,不懼造成不快,不畏任何艱難,向公眾清楚表述。
李普曼說:「要維護民主,就要領會它的原則。在民主社會,反對意見不只是《憲法》規定,而且是客觀上不可或缺。一個優秀政治家從對手學到的,總是多於從狂熱支持者學到的。除非反對者向他指出危險所在,否則支持者將把他推向災難。」台灣有越來越多批判性知識份子,社會願意接納並傾聽他們,這是台灣的進步,是公民社會日趨成熟的象徵。

馬英九自陷「內外交迫」

2010/01/01

 立法院修法阻擋有疑慮的美牛部位進口,使馬英九立時陷入「內外交迫」窘境。美國貿易代表署及農業部發表措辭強硬聯合聲明,指台灣「片面毀約」,違反美台協議。佔立院四分之三席次的國民黨委員則說:「自以為是的人認為自己談好,我們(立委)就該照單全收,他們最好趕快醒來。」這種內外交迫是外界施加的無妄之災呢?還是馬英九施政錯誤的咎由自取?
 答案應該是後者。台灣歷屆總統,包括最獨裁的蔣介石,沒有像馬如此「自我感覺良好」,對外界反應傲慢對待或麻木不仁的。美牛簽約据說只有馬、蘇(起)關門決策,不知會立院及任何國人,意圖以密室政治先斬後奏。結果簽完議定書後,全台沸騰。而且馬,蘇都說該議定書沒有任何交換條件,也就是不保証軍購或美台貿易架構協議與此有關。什麼都無關,都不交換,却簽出如此高風險協議,這不只是愚蠢,還是莫名其妙。
 馬、蘇及他們的啦啦隊一再警告:台灣將為修法阻擋美牛付出代價,受到美國報復。外交高層甚至奉命放話:「美國傾向擱置對台軍售」。但問題是,必須由全民承受的狂牛症風險,憑什麼全民,特別是國會,沒有預聞的權利?馬、蘇以為抬出美國就能嚇唬人民嗎?每次決策都是這擇,看不到半奌溝通過程或溝通誠意,難道台灣就由一兩個自認天縱英明的行政高層獨斷獨行嗎?(馬竟還說他不是獨斷獨行的人,不知過度「自我感覺良好」的人,必然獨斷獨行。)
 如果「美國報復」可以成為馬、蘇逼迫人民就範的王牌,那意思就是「我可隨便簽約,你們不可反對,反對就要被美國報復」。如此把美國報復掛不離口,美國竟成了蠻不講理的「惡霸」,這是真正的美國作風嗎?還是馬、蘇拿著雞毛當令箭?馬、蘇麻木,國會不能麻木,必須替人民把關,否則選票就會流失。國會修法實情正是如此。非常在乎民意的美國會不把台灣民意放在眼內嗎?當然不會。
 而且美牛是農業貿易議題,軍售是安全議題,如果美國以擱置軍售作報復,那這個國家只配稱為三流國家,沒有資格領導世界。何況推翻議定書的事,美國自己也做過。美國可以為本國利益,拒不承認京都議定書,台灣為什麼不能為國人安全,要求重啟美牛談判?
 總之,美牛案源頭既是馬、蘇,二人就需負責,不是國人或國會的責任。馬英九決策一向閉門造車,不管他人想法。國會才剛以修法阻擋有疑慮美牛部位進口,打了馬一巴掌。馬竟又重蹈覆轍,宣布派兩個考察團赴美說明,事先不知會美國,以致美國拒絶考察團,又打了馬一巴掌。內也巴掌,外也巴掌,這就是施政不注重溝通,不尊重相關當事者的惡果。馬英九不能怪任何人,只能怪自己咎由自取。

2009年12月27日 星期日

不能任民粹運動横行

2009/12/28
兩岸四次江陳會結束,陳雲林來了又走了。然而像去年一樣,它留下令人困惑的問題,為什麼外交上行禮如儀的兩會協商,每次都要遭民進黨抗議圍堵?每次都要出事?民主社會的主要政黨可以擁有顛覆秩序、超越法治的民粹運動權力嗎?如果可以,執政黨是不是也可擁有生殺予奪的私人武力?這樣的社會還能叫民主嗎?一個視法治如無物,只害怕及在乎選票的政黨,可以叫做民主政黨嗎?
中共誠然是在外交上欺負台灣,飛彈對準台灣,台灣學生及選手在國際比賽場合亮出國旗,屢被中共人員追打。但交戰國也需要談判,何況兩岸正在和解。已進行多年的兩會協商是國家行為,身為國家體制一部分的政黨若以民粹運動進行阻撓,就是反和解、反交流,而且是反體制,也就是反對自己。除非變成革命政黨,所有民主政黨都無權反體制,特別是訴諸民粹運動。
民粹運動本質是反體制的,借「人民」、「社會」(背後依據是「人民主權」)等神聖名義進行抗爭。這種抗爭如果是弱勢團體發動,還情有可說;如果是主要政黨發動,就是歷史倒退--倒退回政黨政治前。黨外是弱勢團體,訴諸民粹爭取全民政治平等,有其正當性。已執政過的民進黨再如法炮製,則是裹脅民眾、蔑視法治、破壞國家建設。試問有現代歐美主要政黨帶頭搞民粹的嗎?幾乎沒有。因為只有法西斯及共黨才搞民粹,也才會造成天下大亂,最後出現壓迫屠殺的極權體制。殷鑑不遠,不僅歐美餘悸猶存,台灣也該引以為誡。
有些人會說,民進黨只是變相搭建選舉舞台,民粹是為表演而非顛覆秩序。但民進黨的「陳雲林到哪裡就跟到哪裡」及「如影隨形」號召,確實會顛覆秩序。沒有這些號召,就沒有激進獨派的如斯響應及變本加厲。民進黨憑什麼對國家客人如此失禮?如果你們反對兩岸協商,你們執政時代為什麼繼續兩岸協商?你們既要協商又反對馬政府協商,還打客人、圍客人、要求「不應讓陳雲林趴趴走」,你們是山大王嗎?台灣還有國法,還像一個國家嗎?
民粹與法治不能共存,要法治就必須限制主要政黨搞民粹運動。留下「絕對權力絕對腐敗」名言的阿克頓說,人民主權原則與法治原則相對立,絕對權力的人民主權也與有限權力的憲政相違背,「人民主權一意孤行必將導致國家毀滅」。
連人民主權原創者盧梭也坦承人民主權過度膨脹有危險,並認為「契約社會」(法治國家)只有兩種可能,一是人人守法,二是人民被迫守法;因為沒有法律約束,人民主權將與暴政、無政府無異。
台灣的暴政、無政府時代過去了,在「人民主權」都需守法的民主時代,如果任由民粹運動橫行,台灣還要民主、法治嗎?

激進獨派無異愛國同心會

2009/12/25
 兩岸四次江陳會果然再度出事。不同的是,去年陳雲林來台發生民進黨抗議暴亂,今年陳雲林來台發生激進獨派抗議襲警,前者是大騷動,後者是小插曲。雖然馬英九、金漙聰表示發起集會遊行的人(即蔡英文)應負全責,但激進獨派行為一向非民進黨所能控制,反而經常裹脅民進黨。在民進黨員未曾参與的獨派挑臖行動中,民進黨毋須負任何事實責任,只須負道德責任,也就是民進黨的能度與激進獨派的行為切割不了關係。
 為什麼切割不了關係?陳雲林抵台前,民進黨即揚言「陳雲林去哪裡就跟到哪裡」及「如影隨形」,激進獨派正因這種「沒了沒完」的挑臖能度而肇事。而民進黨自主席以下眾口一辭呼籲「不應讓陳雲林趴趴走」,更使民進黨議員的「緊迫盯人」對策理直氣壯,這對激進獨有啓癹作用。同時激進獨派襲警事端發生後,民進黨又一如既往聲明:「若群眾有錯,就該接受制裁,若錯在執法過當,警方就該檢討自己。」民進黨還說「讓陳雲林趴趴走釀成意外,國民黨也必須一塊負責。」
 很顯然,民進黨是站在激進獨派這邊。激進獨派的台灣國團體無異激進統派的愛國同心會。愛國同心會踢陳水扁、打前駐日代表許世楷,國民黨還不敢明目張胆為這些人謢航。民進黨却肆無忌憚站在襲警者一邊,看到警察被推受傷錄影帶後,還指警方「執法過當」。這種不愛護政黨形象的褊袒表現,只能說這個黨不管法治,只管民粹,沒有是非,只有統獨。而沒有法治的政黨,根本不夠資格執政。
 民主與法治是一體的兩面,認同民主就必須遵守法治。而民粹却是法治的敵人,自認代表「人民」或「全民」替天行道,因此故意破壞法治。民進黨會不顧外交禮節,把國家賓客的参訪行程稱做「趴趴走」,還說「不應」讓客人趴趴走,顯示民進黨是在搞民粹。而激進獨派不服取締而襲警,搜証錄影帶罪証確鑿,民進黨竟說什麼「執法過當」,心目中根本沒有公權力,也就是沒有法治。
 為什麼激進獨派是罪証確鑿?第一,把沖天炮做為攻擊之用,遠非和平施放烟火可比,有公共危險之虞,警察依現行犯上前處理並無不當。二,警察代表公權力,強力推警察墜地就是犯法。換言之,這次取締完全沒有「執法過當」問題,指摘「執法過當」的人才是別有居心。
 陳雲林每次來台,每次都出事,民進黨反兩岸交流的心態已經昭然若揭。而民進黨看到襲警,不先想到法治,却先想到「執法過當」,也顯示這個黨擁護民粹不惜否定及弱化法治。激進獨派無異愛國同心會,如果國、民兩黨竟然與這種團體站在一邊,台灣民眾能容許目無法紀的民粹政黨上台執政嗎?

2009年12月20日 星期日

朝野均要信守責任倫理

2009/12/21
民進黨抗議江陳會的戲碼再度登場。雖然這次抗議對象鎖定兩岸黑箱作業不尊重人民,針對中國霸權心態而非陳雲林個人,民進黨中央並一再強調紀律及秩序。但抗議主題正確不表示就會按正確程序操作,長達5天的抗議也難保哪天不擦槍走火,除非抗議活動相關各方具備充分責任倫理,做好防止群眾運動失控的一切準備,包括承擔失控責任。
玩群眾運動就像玩火,點火易而滅火難。2004年藍營抗議兩顆子彈及去年綠營抗議江陳會,都以暴亂收場。原因在於群眾憤怒被主辦單位煽高,攻擊訊號已發出,主辦者卻「見不好即收」,留下一大堆準備擇人而噬的瘋狂群眾,最後的暴亂自然無法避免。2004年連戰及去年蔡英文都難辭其咎,不同的是,蔡英文被封為「暴力小英」,言辭更激烈的連戰卻未受輿論譴責。相較之下,施明德發起的紅衫軍運動,堪稱最和平收場的典範。
近年民進黨屢次群眾運動或反運動,都衍生暴亂。陳水扁、游錫堃這類人必須負最大責任。因為他們只想發動群眾去對抗或抵制,卻不想控制群眾,結果就有一路追打紅衫軍及播報記者的醜行。去年「包圍陳雲林」,同樣未做控管,活動因此走調。今年抗議引向公共議題,理論上針對陳雲林的不理性行為應該減少,但民進黨的「陳雲林到哪裡,抗議就到哪裡」對策,同樣伏下不易控制及失控的因子。何況「包圍」「追打」「活捉」早已是綠營仇共者慣技,民進黨能管住這些人嗎?
馬政府去年處理抗議江陳會場面,同樣惡劣,是引發暴亂的幫兇。警察衝入民宅,逢人就打,這是什麼維護治安?和暴民有何兩樣?警察不准人民帶國旗,沒收及追打攜國旗者,這是不是公權力叛國?為什麼中華民國國旗在自己國土不能出現?更可怕的是,警察在背後推擠替代役男,讓他們上前被打或打人,這是不是存心挑起暴亂?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最重要的是政府公權力及抗議者都必須信守責任倫理。相對於信念倫理的不顧一切,為信念而戰,責任倫理要求設身處地,在公共領域及公共事務具客觀性及責任心,不以私害公,也不把應負責任推給別人,如警察無故打人及群眾運動暴亂,主事者都必須勇於承擔。而擔任仲裁及輿論制裁的,就是民主社會的所有公民。公民越主持公道,發出正義怒吼,公共領域就越不會衰落,人民就愈能回歸真正「立法者」。
馬克斯.韋伯心目中夠格承擔「政治使命」的人,就是成熟到能為自己行為後果負責,發自內心感受責任倫理,並能遵照責任倫理行事的人。所有自稱要推動及完成某種「政治使命」的人,最先該具備並信守的,難道不是抗議及被抗議、批評及被批評的責任倫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