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18日 星期日

司法官無恥是謂國恥

2010/07/19

檢方經過長期監控,一舉收押四名受賄司法官。雖然事主何智輝照例逃遁,但雙方勾結及枉法裁判內幕早已大白於世,無所逃於天地之間。他們的無恥行為及其周邊同事的心照不宣,不啻證明司法系統的病入膏肓。古人說「士大夫無恥,是謂國恥」,在民主法治時代,這句話已該改成「司法官無恥,是謂國恥」。
為什麼「士大夫無恥,是謂國恥」?因為在封建時代,士大夫泛指皇族以外的官、紳統治階級,統治階級腐敗,國家即喪失是非公道。而民主法治時代,公權力由行政立法司法行使,行政立法權往往集於一身或一黨,對政客及官員腐敗濫權的制衡嚇止,剩下了司法權,反對黨及輿論則只有薄弱的道德力量。
如果司法權跟著腐敗,能被收買,遇事枉法裁判,提錢辦事,則不只弱勢百姓哀哀無告,原該捉鬼的人也淪為易卜生的《群鬼》,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群魔亂舞,暗無天日,建立在法治上的民主制度,跟著衰亡。所以說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司法官無恥,是謂國恥」。
司法官無恥之比政客及官員無恥嚴重,不只是捉鬼的不能變鬼,而且司法官俸祿比照部長級,有終生優遇,如果再「知法犯法」,就是罪加數等。同時若貪腐已形成共犯結構,例如這次三位收押法官中,竟有兩位列名高院自律委員,其中一位甚至四度擔任主導人事升遷的司法院人審會委員,廣獲同事愛戴,則司法系統之道德扭曲及價值錯亂已不待言,「有錢判生,無錢判死」、「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就是司法常態了。
更可怕的是,立法與司法沆瀣一氣。何智輝數案纏身,竟能當選立院司法委員會召委。「法官法」也竟能被司法及立法(國民黨立委)系統聯手阻擋十多年不通過。這暴露了法官只有保障沒有淘汰及國會議員刻意護航的狼狽為奸面目。許水德當年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確實是真話。而司法院既將操守有問題的11名法官列入「正己專案」,為何遲至今天才辦第一人,讓其餘的繼續為害國家人民?
貪污是一門權力尋租學,出租權力可以換取榮華富貴。而升官發財自古就是中國人求官的目的,即使標榜「清廉.愛台灣」的民進黨上台執政,又有幾人清廉了?民進黨當道人物幾乎都是法律人,八年執政下來,除陳定南外,又有誰關心司法改革了?司法的弊病不由飽受司法殘害的反對運動人士去改,難道要留待黨國思維的國民黨去改嗎?這是民進黨執政最對不起台灣人民的地方!
顧炎武談「亡國」與「亡天下」,前者只是一家一姓易主,後者卻是「仁義杜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今天的司法系統正是率獸(何智輝之流)食人的怪獸,說「司法官無恥,是謂國恥」一點也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