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6日 星期日

台灣治水就是治不好

2010/09/27
台灣每逢暴雨必淹。對於颱風肆虐,必須「治水為先」的國家來說,這似乎不可思議。但台灣人卻相安無事,民眾每年抱怨,政客每年保證治水,水患也年年如期發生,治之不去。這恐怕有更深的道理值得研究。
為什麼像岡山、左營這些日治時期曾為治水防洪典範的地區,現在同遭水患波及?為什麼都市開發不注重地形地貌及風向水向?為什麼無限制的城市開發(如北市竟容許二十、三十層高樓林立)可以被容許,大都會必須蓋成密不透風、不見天日的水泥叢林?人口密度不該透過高樓密度來限制嗎?各縣市可以把滯洪地、行水區任意填塞,與水爭地,不顧自然生態嗎?為什麼有些城市下水道排水有餘,其他城市卻嚴重不足?
這些問題就像治水工程分交中央地方各自負責一樣,都是中央不負責任,沒有完善國土規劃的顯現。國土規劃不能只從經濟發展、為科技業主覓地及土地開發商利益角度思考,「人」及「子孫未來」才是思考重點。但從國民黨到民進黨政權,從政黨輪替到再輪替,我們看到中華民國政府有任何「人」(人性)及「子孫」(永續)的思考嗎?
我曾問過一位大企業家兼開發商,他為何能在中國大陸規劃如此完善社區,在台灣卻不能?他說這要問我們政府。答案正在這裡。台灣雖然像荷蘭、日本,需要治水、防洪,或更重要的「與水共存」,但台灣卻有一個思考仍與清末沒有太大差別的政府體系,中華民國官吏的許多作為也與《官場現形記》、《廿年目睹之怪現狀》等描寫的官場醜態若合符節。
台北花博及新生高貴得離譜嗎?不要忘了捷運木柵線當年在郝柏村人馬齊某興建下,也是貴得離譜;在馬英九、郝龍斌相繼擴建及整合文湖線下,同樣貴得離譜。只是不幸花博及新生高有足夠資料可以揭發而已。
《官場現形記》裡到處是撈錢的手法示範,連慈禧都不得不說:「通天底下一十八省,哪來的清官!」而以清廉自命的慈禧正是天下貪官的總後台。
《兒女英雄傳》談到治水更是荒唐。水是永遠治不好的,因為分段治理,後段治好,前段潰堤,潰堤處沖垮治好處。於是永遠都在治水,永遠都是中央不必負責,一出了事,就找個地方治水官員卸責。亦即好處由中央及地方所有前任官員撈,壞處由恰巧在任而被選做替死鬼的人扛。
台灣治水為何治不好?因為由中央到地方有太多《官場現形記》人物,東邊扶了西邊倒,橋樑堤防修了又壞,壞了又修,把納稅人的錢不當錢用,同時比清朝更糟的是,所有大小官員一概不必究責。

政治口水不敵人民憤怒

2010/09/24
 台灣位處颱風地帶,又是個水災地區,「每颱必淹」已成台灣常態。奇怪的是,治水年年喊,災情却不見減少,「與災共存」也成為台灣常態。唯一值得欣慰的是,政治人物的卸責口水越來越被看輕,人民的憤怒越來越受重視。
 為什麼人民越來越受重視?因為有手上一票,「水能載舟,亦能覆舟」。人民爆發的憤怒能讓穩坐釣魚台的政治人物陰溝裡翻船。二000年的八掌溪事件只是突發事件,扁政府並無責任。但電視觀眾眼睜睜目睹二、三小時內,惡水沖走四條人命,官方却無做為,一時全國群情激憤,延燒到新上任的扁政府,導致行政院長唐飛請辭,副院長游錫堃「替死」,消防、警政等高官記過。這次震撼教育前所未有,人命在台灣從未如此值錢過,因為大家從未看過四個活生生的同胞如此無助的一分一秒走向死亡。人性的悲憫及震撼在這次事件中達到最高潮。
 去年八八水災是另一次導致閣揆去職、總統馬英九民意支持度自此一蹶不振的重大事件。電視機前觀眾看到馬政府竟然麻木不仁、傲慢、敷衍、卸責,連現場「表演」也顯得僵硬做作、不情不願。對照死亡數百人的小林村活埋,人民的憤怒於是一發不可收拾。馬的被迫道歉却不認錯。劉兆玄的強硬與堅稱八八水災救災比九二一震災救災快,是激怒人民的最重要因素。
 而這次凡那比颱風,馬政府學乖了,反應快半拍。反而是民進黨主席蔡英文一句「中央要負較大責任」,及陳菊市長一句「治水責任八成在中央」,加上綠營市議員說「上游(高雄縣)不當開發阻礙洩洪」,激起民怨沸騰。民怨當然沸騰,治水是從中央到地方都有責任,下水道工程更是地方的責任,下水道工程不力及洩洪池不夠,必然影響洩洪,這怎能推給中央及其他縣市?
 政客口水一般自稱無責,或把責任推給他人,這正是人民的最恨。像二000年唐飛內閣迅速負起責任,游錫堃下台,民怨馬上平息。去年八八風災,馬政府堅稱無責,反應慢數拍仍不認錯,至今劉內閣雖下台了,馬英九民調還翻不了身。郝龍斌對花博風暴同樣堅不認錯,處置方式類似去年馬英九,郝的民調也注定不易起色。倒是陳菊失言後馬上認錯,願意承担淹水責任,民怨也逐漸減弱。
 台灣「每颱必淹」及「與災共存」,不應成為常態。治水是中央與地方的共同責任,中央尤其有統籌及監督之責。如果水災年年發生,明知大自然天候異常,強降兩愈趨普遍,中央到地方仍束手無策,那人民的憤恕絶非受重視就能平息,恐怕會變成改朝換代(中央與地方)的推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