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17日 星期四

不要再上「藍綠對決」的當

2014/07/13 國民黨中常會迎合馬英九旨意,做出「廢止」基隆市長候選人提名的破天荒決議,完全沒有任何法源依據。此舉使馬英九的「便宜行事」再添一樁。曾經如同法匠般「拘泥形式」的馬,會變成獨裁者般「便宜行事」,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拒絕跛腳」、「大丈夫不可一日無權」。而他自認沒有比大選獲勝(包括2012、14、16大選)更能維護個人權力,他的權力飢渴症於是以「藍綠對決」為出口,每天朝思暮想都是藍綠對決。 馬英九既然把選舉勝負視為個人權力消長指標,明知自己施政極失人心(支持度9%足以為證),還要奢想國民黨獲勝,自然會為勝選不擇手段。例如一再以揭弊、查弊為手段,逼迫黨內同志就範、抹黑他黨競爭者;一再為獲勝而大打藍綠對決牌,尤其眼看2014大選國民黨形勢不妙,更是處心積慮將選戰引向「回歸基本盤」,意圖以藍大於綠基本盤取勝。「廢止」基隆市長提名,亦是基於勝選考量。 問題是,如果每一個地方首長候選人都要憑獨裁者一己利害考量,決定提名或廢止提名,那民主時代最重要的民意在哪裡?以基隆市為例,不只中央在處置黃景泰時,法源及程序正義都站不住腳,決議粗糙(「馬氏風格」永遠如此目中無人、不尊重民主及法治),而且馬英九不該先問問基隆人同意這種粗糙做法嗎?有哪一個國家的地方民選首長是由中央指派的? 如果黃景泰「疑似」涉案(但仍未被起訴)是遭廢止提名的理由,那其他已經涉案且被起訴或判刑的地方首長為什麼不必廢止提名?雙方公平正義的標準在哪裡?而如果說是黃的民調落後才遭撤換,那胡志強、連勝文民調都落後對手,是否也該一體撤換?什麼時候民調成了這麼重要的因素,連兩蔣及李登輝都不敢做的隨意撤除提名,最不在乎自己民調的馬英九居然「膽大妄為」做了! 有人說,國民黨基隆若失守,會影響雙北和桃園選情,所以「殺」黃景泰是為解救北部選情。這種說法非常奇怪。國民黨不是很迷信藍綠基本盤的55:45差距嗎?民進黨不是也跟迷信嗎?那國民黨更該有恃無恐,害怕什麼?國民黨歷年提名基隆市長人選都不重形象,許財利、張通榮無一不差,基隆建設遙遙落後北部各縣市,國民黨從不在乎基隆人生氣,為什麼提名黃景泰要在乎基隆人生氣?黃有比許財利、張通榮差嗎?恐怕沒有! 關鍵不在黃景泰,而在馬英九。馬把國家搞到天怒人怨,身邊親信大多胡搞瞎搞,連十二年國教都出事,連教長都涉入學術論文造假的國際大醜聞,連國安幕僚嚴重破壞憲政體制都受馬英九賞,如果國民黨2014還能勝選,那才證明台灣選民是白痴!證明台灣的民主政治是笑話一場!證明過去廿年大選「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只是鬧劇一場!人民眼睛從來沒有雪亮過! 然而,正是因為人民眼睛雪亮,把帳算到馬政府頭上,今年國民黨選情才會如此吃緊。以往國民黨不怕許財利、張通榮差,今年獨獨怕黃景泰差,因為動「多米諾骨牌效應」的是馬英九,馬推倒了第一張牌,第二、第三張牌自然跟著倒下。黃景泰如果不幸落選,他的「疑似」弊案絕對只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之前馬政府天怒人怨的千斤萬斤稻草早已重重壓在駱駝身上! 馬英九沒有「看到」這個問題嗎?當然沒有。馬金體制沆瀸一氣,只管把自己犯錯的責任歸罪於人,「告」媒體人、「殺」黃景泰、「警告」朱立倫、總統邀五院院長茶時「獨批」王金平,都是這種心態的反映。聖經說,只看到別人眼中的刺,沒有看到自己眼中的樑,正是指這種人。這種人之會認為只要成功激起藍綠對決,就能靠「藍大於綠」的基本盤取勝,也是因為沒有看到自己眼中的樑!沒有發現自己加在藍營候選人身上千斤萬斤的稻草! 更重要的,任何國家都有公正客觀的「獨立選民」,這些人不是陰謀詭詐的宣傳手法及司法約談能左右,決定大選勝負的往往是這些人,他們的數量隨公民社會成長而俱增。能被陰謀詭詐影響的只是一小部分「中間選民」,也就是投票傾向可(在不同政黨間)變動又易受突發訊息(如2012年的宇昌案)左右的選民。對於這些人,最好的解藥也許是:不要再上「藍綠對決」的當,哪邊做不好,哪邊就該下台,換人做做看,如果兩邊都不好,那就投第三邊,總要讓做不好的一方得到教訓,不敢再肆無忌憚貪腐、目無人民。 如果選民連「流水不腐」的政黨輪替道理都弄不清,永遠只投一黨,那他們就是造成國家「一灘死水」、政客向下沈淪的幫兇。他們不配稱「主權在民」的公民,只能算臣民或啦啦隊!

「如朕親臨」的馬金體制

2014/07/07 馬總統出訪中美,在巴拿馬未見軍禮及國歌相迎,失禮至極;在下榻飯店安排盛大餐會,中文請柬上只印「馬英九敬邀」,沒有「總統」字樣,原來大多受邀賓客都來自中國。馬抵達薩爾瓦多,贈勳現場採訪區標示「中國台灣」(也就是中共對台灣的正式稱呼),我外交人員竟稱這只是薩國偷懶,忘了使用「中華民國」全銜。馬政府時代什麼都用騙的,不僅「外交休兵」變「外交休克」,馬指使外交部隱瞞實情;而且「幕僚越權」,國家體制嚴重破壞,馬也振振有詞替寵臣辯護,不惜顛覆現有憲政體制,搞「如朕親臨」的馬金體制。 什麼是「如朕親臨」?就是帝王時代皇帝賞賜臣下一把尚方寶劍,上書「如朕親臨」,臣下就可便宜行事,到處巡視,隨意砍人,儼然皇上或皇帝化身。當然,這種特權是例外,且是臨時性的,只有「帝王就是法律」時代才有,斷然不容於民主時代。但馬英九在出訪記者會上,不談外交降格、總統失格如此大事,居然宛如吃了大力丸般,神情興奮(金溥聰在旁一樣興奮)的替現代版的「如朕親臨」大力背書,簡直視憲政體制如無物! 馬辯稱,國安會祕書長主管業務不限於國防、外交和兩岸,還包括「其他國家重要情況」;金的巡視是去了解業務,如果他不去了解,「怎麼做我的祕書長」、「我反而覺得他會失職」,因為如此提供給總統的資訊,就可能是二手、三手的,「我希望盡可能有第一手資料」。至於是否「幕僚越權」(巡視調查局、警政署),馬說,金不只沒越權,而且上述行為不需總統的授權或示意,法律規定得很淸楚。 事實上,法律規定了什麼?規定了台灣是民主憲政體制,而且是「雙首長制」,行政院是「最高行政機關」,調查局及警政署歸行政院管,而不歸總統管,即使總統要巡視這些單位,也要行政院首長陪同(何況總統從來不越級巡視這些單位)。總統都不能擅自巡視的單位,總統府秘書長或國安會祕書長之類幕僚有權巡視嗎?用膝蓋想就知道了! 那國安會祕書長能做什麼?國安會祕書長與總統府祕書長號稱總統兩大祕書長,但「總統府」是總統的幕僚單位,總統府祕書長𠄘總統之命,綜理「府內」一切事務,指揮、監督府內所屬職員;「國安會」則不是幕僚單位,是諮詢單位,為總統府所屬機關之一,以總統為主席,設正副祕書長及諮詢委員若干名,祕書長只能陪總統出巡,本身無權出巡。 而國安業務(包括情報、特勤等的策劃、執行及支援政府相關機構的國安事宜,如對總統提供「第一手的國安日誌」)則是「國家安全局」的職責,雖然與國安會有關,但只有總統有權指揮,歷任國安會祕書長沒人敢指揮或「偷窺」這個「國家神器」。李登輝說得好:「國安會祕書長只有做祕書的工作而已,祕書長不做任何決策的事。」同時更重要的,「國安會」及「國家安全局」分別受立院監督,不像總統府祕書長只是總統幕僚,不受立院監督。 既然法律已經規定得如此清楚(與馬自認的清楚不同),為什麼馬英九還敢擅作解釋,為寵臣的「幕僚越權」正名、背書?因為他「目無國法」,做什麼錯事都沒有得到報應,所以膽子越養越大,忘了自己是民選的總統,不是皇帝,也忘了總統的權力有界限,民主的分權及制衡原則不容權力隨便「假借」或「轉讓」,幕僚就是幕僚,古代的「欽差大臣」「如朕親臨」不該也不可能(當然馬自認可能)重見於今日,如果仼何人膽敢肆意而為,他就必須背負「意圖破壞國體」「意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的罪名,屬於內亂罪行為,應被起訴。 在馬英九的解釋下,國安會祕書長權力幾乎無限大,不只可以代行總統職權,還可以侵越行政院權力,甚至號令立法、司法,變成「無人能制」的怪獸。這使人想到古代皇帝的近寵:如漢文帝寵鄧通,不只縱容他冒犯太子(後來的景帝)、擅坐帝王寶座(這是殺頭罪),還賞給他鑄造錢幣的銅山及鋳幤權,使「鄧氏錢布天下」,鄧通權傾朝野,連大才子賈誼都因受他排斥,不能回朝任職,文帝雖敬愛賈誼,也不敢拂逆鄧通,只能「可憐夜半虛前席,不問蒼生問鬼神」! 還有一個例子更可怕,漢哀帝寵董賢,十幾歲乳臭未乾就封大司馬衛將軍,在大宴群臣時,哀帝還當眾說,他要學堯禪舜的故事,把漢天下讓給董賢。當然董賢的下場也和鄧通一樣,只依賴皇帝一個唯一靠山,皇帝一死,他們也馬上跟着皇帝去了! 韓非《愛臣》篇說:「愛臣太親,必危其身;人臣太貴,必易主位。」用現代的話來說,以私愛而忘公誼,為私情而妨體制,是會害及領導者自身及國家的。林肯總統的座右銘就是「一個總統在政府裡沒有朋友」。彼得•杜拉克《總統的六條守則》之三也是這個。馬英九想要顛覆現有憲政體制,搞「如朕親臨」的馬金體制,在國人皆曰不可下,他最好及時停止,以免後悔莫及!

從「莫非定律」看朱立倫錯失2016

2014/06/29 朱立倫決定連任新北市長,並誓言「未來四年一定把市政做好、做滿」。這個延遲已久的宣佈,對照他自己及周邊人物久已暗示的「更上層樓」,堪稱「劇情急轉直下」。最合理的解釋莫過:朱的2016大位沒了,形勢逼迫他必須留在新北市。用「莫非定律」(原為墨菲,但譯成莫非更加傳神)著名的說法,就是「遲遲不敢宣佈(恐怕會出差錯)的事,到最後一定宣佈不了(一定會出差錯)。」或「有可能發生的壞事,就一定會發生。」 為什麼恐怕出差錯?是什麼壞事?因為馬英九不許朱直攻2016,朱不是馬屬意的2016人選。如同宋楊萬里的詩「萬山不許一溪奔,攔得溪聲日夜喧。」馬既不許朱奔,朱就只好日夜暗示,搞得「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結果還是馬棋高一着,朱被攔下來了!而馬能攔下朱,顯然與桃園、基隆選情惡化有關,桃基選情惡化又與兩大弊案相關。朱不能承擔六都大選全盤盡墨的責任,只好被迫當2014大選領頭羊,因為黨中央說「沒有2014,就沒有2016」。 以上邏輯看似簡單。問題是,為什麼桃基兩大弊案突在此時發生?它是不是某方高人的「圍魏救趙」之策?目的在將朱綁於新北? 當然,有不少人說,朱穩住選情,有功於國民黨,將來論功行賞,2016總統大選若國民黨不敵民進黨,朱還是一着活棋,可以披掛上陣,代表國民黨出征,民意會做出最佳選擇(包括給馬英九壓力)。 問題是,2014年底與2016年初,距離太近了,兩黨總統候選人很快就要出爐,朱剛當選連任,好意思違反自己誓言落跑嗎?反對黨會放過這件重大議題,不大作文章嗎?朱或國民黨不會「弄巧成拙」、「吃緊弄破碗」嗎?而且市長任期不到一半落跑,新北市必須改選,欺騙民意的國民黨不是穩輸的嗎?新北市民有可能容許朱腳踏兩條船嗎? 更別說馬英九若早有屬意人選,朱民意再高,也未必動搖得馬;楊萬里詩後二句「到得前頭山腳盡,堂堂溪水出前村」的美夢,只要馬的「山腳」未盡,是不太容易出現的!2007年阿扁把民進黨搞到民心盡失,他還不是照樣插手黨內總統初選及隨後大選,不到民進黨山窮水盡絕不罷手! 那些以為民意可以勝過黨意,或以為僅憑民調民意就能換下既定總統候選人的人,想法太天真了!他們忘了國民黨從來不是民主政黨,「民意僅供參考」更是馬政府常掛在嘴邊的話。朱立倫能否如願角逐2016大位,李登輝日前說得好:「要看馬英九要不要給他做」(這也是李登輝自己的經驗之談)。李更說,現在總統下台時,花很多心思想如何保證自己能「好好下台」,當年他都不用煩悩這個問題。 而顯然,2016馬並無意「給朱做」。朱立倫宣佈參選連任當天下午,馬主持中山會報,朱立倫與吳敦義皆與會,馬會議全程竟然隻字未提朱參選事宜,馬的「你太晚了」不悅盡在不言之中。馬對朱能否保證自己「好好下台」,顯然也尚未相信。 功高震主、權高震主、名高震主歷來是政治人物的大忌,何況朱在維基檔案中還留下「背後說主」記錄。朱之遲遲不敢宣布直攻2016,且處處表現得小心翼翼,應該與此有關。不幸根據「莫非定律」,你破釜沈舟、背水一決,雖然未必「先做先贏」,但遲疑不決,舉棋不定,反而一定失敗。朱正好符合這一缺點。該定律指出:任何事都沒有表面看起來那麼簡單(你以為是你的,未必是你的);你擔心某種不利狀況會發生,它就極可能發生(你擔心不是你的,果真不是你的)。 「莫非定律」非常荒謬。但人生本來就充滿了荒謬、悖論、事與願違、「有意栽花花不發,無心挿柳柳成蔭」。「莫非定律」與「帕金森律」(不稱職的首長造成機構臃腫、冗員充斥,效力卻不提升)、「彼得原理」(每一個人在等級體制內傾向上升到自己不能勝任的職位)合稱20世紀西方人事、人際文化「三大律」。它告訴我們,小事會變成大事,無事會變成有事,福既可能雙至,禍又未必單行,天下沒有理所當然的事。朱立倫既然不敢開口(以民意做後盾)要自己選定的目標,他就只好錯失上策,被動改選中策或下策,成為胡志強第二了!

無私方能成就公民社會

2014/06/22 民進黨通過決議,年底北市長選舉不提人選,全力協助柯文哲當選,期待整合出最大在野力量,讓北市不再被一黨壟斷,給市民一個改變市政的希望。同時稍早前,雙方也達成協議,民進黨不要求柯當選後入黨,也不介入其人事安排。以上這些,民進黨都體現了「為民主相忍」及「成全他人」的無私風範,也是成熟公民社會的正面示範。 而另一方面,大家同樣看到民進黨少數黨員如呂秀蓮「非我黨派,其心必異」及前大老沈富雄「憑什麼是你」的悻悻表現,對民進黨的禮讓柯「不依不饒」,為公民社會做了負面示範。 呂秀蓮堅持柯的國家認同不清楚,質疑柯非政黨提名故不需承擔責任,呼籲民進黨乾脆宣佈開放參選,並稱柯若落選蔡英文主席該辭職。 呂的批評全然不知所云。柯哪一點國家認同不清楚?要認同妳呂秀蓮才叫清楚嗎?柯不是民進黨提名就叫不需承擔責任,那妳呂眼中還有「公民責任」「公民社會提名」這回事嗎?究竟是黨大還是人民大?同時阿扁貪腐害了民進黨,民進黨全黨上下哪個人承擔了責任?還不是要靠選民(公民)來給民進黨教訓?至於宣佈開放參選,呂的意思是民進黨本來就選不上,不如大家胡亂攪局,把柯一起拉下來嗎?那呂連最起碼共和國的品德都沒有了,比「寧與外賊,不與家奴」的清廷惡劣! 沈富雄的出發點和呂大同小異,說柯是政治草包,「柯寶」「連寶」都是寶,自己更有資格當市長,而且他認為國民黨弊案一大堆,連未必被市民認同,到最後關頭一定是「沈柯決」,連自動被邊緣化。 沈富雄和呂秀蓮都忽略了一件事:形勢比人強。關鍵不在「憑什麼是你柯文哲」,而在公民社會喜好誰,誰就有光環。同時公民社會的判斷力未必比沈呂差,廿世紀90年代後,台灣每次大選結果都證明「人民眼睛是雪亮的」。當選民傾向藍綠對決時,第三勢力就會被犧牲(例如2006年選市長的宋楚瑜),當選民厭惡藍綠兩黨時,柯文哲這類素人就會脫頴而出。 「柯文哲現象」反映的其實是公民的成長,在厭倦了扁馬兩任政府的貪腐及藍綠政客的作風後,柯的清純直白格外讓人欣賞。此時沈呂還用藍綠對決及政客眼光談問題,只顯示他們看不到公民社會的成長。 公民社會需要被政黨政客欺騙而成長,公民自己起來承擔國家責任。美國越戰時,三任總統甘迺迪、詹森、尼克森都欺騙人民,憤怒的人民及國會最後通過了更嚴格、透明的戰爭授權法案,使總統不再能獨斷獨行。尼克森也是在人民及媒體更加懷疑警覺下,破獲了水門事件,因而身敗名裂。六、七〇年代美國公民社會的快速成長,甚至使奈斯比在《大趨勢》一書中預言代議制民主及兩黨政治即將式微,與之平行的獨立選民(中間選民)正在興起。這不正是台灣公民社會亦步亦趨的路嗎? 公民社會成長,政黨及政客也必須跟著成長,才不會被淘汰。而公民社會最大的成長就是無私。古希臘伯里克里斯流傳千古的《殉國戰士葬禮演說》,談的主要就是公民(民主)社會的無私:無私才能愛國,才能為公共利益而獻身。法國孟德斯鳩談《共和國的品德》,也強調無私,「君主政體靠的是榮譽的激勵,共和國的品德則是捨棄自私,去愛國及守法。這種愛要求人們不斷把公共利益置於個人利益之上。它是一切私人品德的根源,私人品德以公共利益為重。這種愛是民主國家所特有。只有民主國家,政府才由每個公民負責;而民主和萬事萬物一樣,公民要保存它,就要愛它,一如君王愛君主政體,暴君愛專制政體。」 台灣的政黨、政客愛民主政體嗎?與其說愛它,不如說利用它、作賤它還更恰當。這是政黨、政客和本質,也是公民社會必須「強化社會,馴服國家」的主要原因。用哈伯瑪斯的話,就是做為國家的公民,必須以公開的監督,將公權力限制於有限功能下,在「公共領域」(哈伯瑪斯是指公共意見得以形成,並對公權力施行民主控制的領域)的調節下,將政治權力轉化為「理性」權力。 中國人特別欠缺公共利益或公共領域的素養。魯迅讀了美國傳教士明恩溥的《中國人的性格》一書,大為感奮,寫出《阿Q正傳》。而明恩溥一百多年前就指出,中國人只想照顧好目己,政府不關他的事;政府也不重視公共事務(例如道路、交通及其他便民的事);街道兩旁胡亂擺滿貨攤,把「公共」地方佔為己有;人民對「公共」的東西不但不當一回事、不加愛護,甚至佔有、偷竊:知識份子對民族非常狂熱,但對國家興亡卻自認匹夫無責,「不在其位,不謀其政」;中國的政體根本不可能被推翻,因為它是一個立方體,每面都一樣,被翻倒時,只是換了一個面------ 這樣超穩定體系的中國傳統,沒有公民社會的自覺、成長,幾乎無法撼動。而台灣公民社會要推動國家進步,除了把公共利益置於個人利益之上,也就是無私之外,別無他途。呂秀蓮、沈富雄都從私心談問題,都是中國傳統的產物。柯文哲談「公民治理」、「市政透明」、「在野大聯盟」、「公民大聯盟」,反而符合公共利益,適於當前公民社會需要。民進黨禮讓柯,從「一黨壟斷必定腐敗」、「政黨必須不斷輪替才能中斷貪污食物鏈」的角度看,完全正確,從「無私方能成就公民社會」的角度看,也立下良好典範。

台灣前途當然由台灣人民決定

2014/06/15 台南市長賴清德訪中,在上海復旦大學回答師生對民進黨台獨黨綱質疑,指民進黨雖然主張台獨,但台灣前途仍須由台灣人民決定,而且台灣是先有台獨,才有民進黨台獨黨綱,「這個東西經過社會極大共識」,即使解決了台獨黨綱,也無法解決台獨主張問題,因此兩岸應先「求同存異」「往前看」,讓雙方聽到不同聲音,有機會充分溝通、了解、諒解,進而和解,才是兩岸交流最終目標。賴以上「面對現實,往前看」的態度相當正確,但從沒聽過「真話」的對岸大為錯愕,隨之出現了兩岸對賴談話的各自解讀,包括「台灣前途由誰決定」。 台灣前途當然由台灣人民決定。這是明載於《聯合國人權公約》的舉世共識及決議:「所有民族均享有自決權,根據此一權利,自由決定其政治地位,自由從事其經濟、社會、文化之發展。」「本盟約締約國均應遵照聯合國憲章規定,促進自決權之實現,並尊重此權利。」否定了各民族(人民)的自決權,不但等同違反聯合國憲章,也違反舉世潮流。 不談18世紀美法大革命及1848年橫掃歐洲的革命自決浪潮,光是20世紀,就有三波自決大浪潮。一是一次世界大戰前後奧匈、卾圖曼、沙俄、德意志四大帝國內部的分離運動,導致四大帝國解體。二是二次大戰後亞非拉殖民地的大解放,產生一百多個獨立國家,西方殖民體制跟著瓦解。三是終結「冷戰」格局的東西歐及亞拉美民主化大浪潮。 台灣的自決運動起於二戰結束,屬於第二波浪潮,雖然沒有成功,但杭亭頓所謂的「民主第三波」,台灣卻成功了,出現了真正的民主國家,也就是有第三波之實而無第二波之實的國家。20世紀90年代隨民主化成功興起的新台獨運動,應視為第二波未竟之志的承續。由於有了民主體制與公民社會的支撐,這次「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決定」的訴求,比以往更有力也更具說服力。因為只有能自由投票選擇自己命運的國民,才符合「人民」定義。 從民主的角度看,范麗青代表中國國台辦發言的「台灣前途由全中國人民決定」,是無效命題。因為第一、中國還沒有民主意義下的「人民」,亦即只有黨意,沒有自由民意;第二、「一國人民無權決定他國前途」,由維也納體系延伸至雅爾達體系的列強「勢力範圍」(「草菅國命」)觀,已不適於自決人權高度發達的「後冷戰」時代;第三、即使早年同意「台灣前途由全體中國人民決定」的台灣人,也是主張兩岸在民主體制下的「兩願統一」(當然前提還是「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投票決定」及「中國充分尊重台方國家現狀」),類似英國協的兄弟之邦,並相信民主國家之間沒有戰爭,台灣做為國協獨立一員,具有充分的安全保障。而這種狀況至今尙未出現,中國依然沒有民主,也不尊重台方國家現況。 中國需要有民主,而且成長為公民國家,兩岸才能談「兩願統一」,因為人類世界正在逐一經歷由「民族國家」向「公民國家」的過渡轉換。美國為什麼強大?因為美國最早完成這種轉換,用「法理建構」(公民權及自由、法治)營造公民對國家的認同,也就是不以血緣世系如「炎黃子孫」「骨肉同胞」呼喚民族內聚力,而是以「公民資格」凝聚國族向心力。當年羅馬帝國的強大,同樣與擴大公民權(因此凝聚了國族向心力)至廣土眾民有關。哈伯瑪斯稱這種國族共同體的認同為「新型歸屬感」,其包容力及團結力遠超過舊的民族或族群歸屬感。 美國歷史上能吸收一批又一批新移民,為整個國家所用,中共卻無法妥善解決西藏、新疆、香港、台灣問題,關鍵就在民主與極權、國族與民族的不同。針對賴清德幾句用心良苦且用意良善的話,中國國台辦竟要重申「台灣前途由全中國人民決定」,以示駁斥;針對香港的「公投」「佔中」,中國國務院竟要突然發表白皮書,稱香港的自治權是「中央給多少,香港才能享多少」「兩制從屬於一國」,以示壓制。如此故步自封,中國如何能營造哈伯瑪斯所謂的「新型歸屬感」?中國又如何不會在自認強大後一再對外樹敵? 賴清德的台灣前途由台灣人民決定並沒有說錯。中華民國是獨立國家,統一是蔣介石留下的歷史包袱,而非台灣宿命。即使將台灣收歸清朝的康熙都表示「台灣自古不屬中國」,雍正更說「台灣地方自古不屬中國,皇考取入版圖」,鄭經亦說「台灣遠在海外,非中國版圖」。而且中共從未統治過台灣,台灣不是「叛離的一省」,台獨亦非「分離勢力」(明末王船山 說天下之不合不續也久矣,既已離,又何有統?)。兩岸要不要統一,也要台灣人民決定,這不只是民進黨這樣說,國民黨及總統府也這樣說。中國如果能將眼光放逺、心胸放大,一定會同意賴清德及許多台灣人建議的「求同存異」及「向前看」(包括少談沒人相信的台灣自古屬於中國論)是智慧之言及長遠之道。

馬政府只剩「恐嚇「「對立」牌了嗎?

2014/06/08 葉世文、趙藤雄收押,輿論一片叫好。據聞檢方還要找趙藤雄當污點證人,調查局並全面清查前此營建署相關弊案中有無葉世文身影,一副磨刀霍霍之狀。馬政府真的要辦大案了嗎?案情真的要向上發展了嗎?大家別想太多了!這怎麼會是「馬式風格」!吳敦義早已說過此案「勢必將衝擊國民黨選情」,羅瑩雪也已代表法務系統(檢調肅三單位)表示此案與吳志揚「看起來無關」、與朱立倫「沒有任何跡象有關」。停損點及底線都畫出來了,還能辦什麼大案?說它是馬政府針對黨內選舉佈局打出的一張「恐嚇牌」還更恰當! 三級機關廉政署成立三年,沒辦過大案,突然推出一個打擊面可能無比廣大的弊案,這不太奇怪嗎?葉世文被監控三四年,早不抓晚不抓(證據不足是假話,若無證據,相關單位如何檢舉?政院如何逼他退休?),現在才突然動手抓人,這不是針對性太明顯嗎?唯一的解釋就是時機成熟,現在最適合出手了。什麼時機?朱立倫宣佈選不選新北市前夕。吳志揚算是陪榜,但他外傷最重,因為葉世文是他的副縣長、左右手,要抓葉,不能不波及吳。 吳志楊怒批廉政署「養案」(不事先告知),讓他措手不及。雖然在國民黨共犯結構內,他的話言之成理,但第一、他既然是陪榜,就顧不得他了。第二、就吳家與馬的關係看,特別是吳伯雄,被當作陪榜,有那麼無辜嗎?吳伯雄屢次站在連戰、王金平那邊,又在與中國領導人見面後,洩露領袖「不欲人知」的天機,把責任推回給領袖,犯了大忌。馬英九現在不回敬他,還等什麼時候? 吳伯雄過度「高估自己,低估領袖」,讓我想到1994年第一屈(也是最後一屆)省長民選,李登輝屬意宋楚瑜選,吳伯雄卻跳出來要選,而且掦言選到剩下阿里山也不退出,氣勢非常高昂。我關心的問這事怎麼解決?李登輝一位心腹愛將在旁意頗輕鬆的說:「他敢選到底嗎?他的一堆案子馬上要爆發了!」不久吳伯雄果然乖乖退選。 二十年前的情況與現在其實沒有多少不同,不只黨國領袖的權威沒變,吳伯雄的作風也無多少改變。而一個滿身罩門的人,能對抗集情治、司法、黨政大權於一身的獨裁者嗎?葉世文、趙藤雄案之好用,就在其「可大可小」的無窮可能性。連在野黨的總統候選人蔡英文都可以用宇昌案「整」了,黨主席更加遊刄有餘的國民黨內,又為什麼不能用林口、八德合宜住宅案,以及蓄勢待發的桃園航空城案「整」?只是前者要讓在野黨落選,後者要「恐嚇」本黨同志不得參選而已(公民社會居然連選總統、選市長的自由都沒有)! 而葉世文、趙藤雄案最耐人尋味之處還在兩人待遇大不相同。葉在中央時,要逼他退休,還需頒發「模範公務員」獎狀,以示他是清清白白退休,廉潔足為公務員楷模。現在他到地方爆發弊案,他又突然成了十惡不赦、壞事幹盡、人皆可殺的人。可笑的是,這些壞事全是他擔任中央「模範公務員」時幹的! 至於趙,則是台灣近年炒作房市的最大元兇之一,找大陸、香港、俄羅斯「財團」來台「宣傳買地看房」的是他,一再與政府打房政策對作、喊話、公開唱反調的是他,事業像八爪章魚伸向中央及全台各縣市的也是他。令人印象最深刻的是,2008年總統大選,一向錙銖必較、用錢用在刀口上的他,竟然推出國旗飄掦的電視廣告,支持馬英九,在各大電視台不斷播出,耗資不計其數。這次合宜住宅案,檢方又全力爭取他成為污點證人(亦同時成為馬政府變相的「恐嚇」道具)。 趙藤雄這麼「敢」、這麼有「身價」、事業成就及累積財富的速度這麼驚人,跡近《仙履奇緣》奇蹟,沒有強有力的貴人及靠山是不可能的。更可議的是,把趙「養」成這麼大尾,大到可以呼風喚雨、炒高房價、與全國人心及政府打房政策對作,已經不應該了,現在居然更進一步,他又可以成為「恐嚇」政治人物(包括整肅異已)的道具。馬政府在對付黨內異己上,莫非只剩下「恐嚇」牌了嗎? 而如果說馬政府對付黨內異己剩下「恐嚇」牌,他們對付在野黨就剩下了「對立」牌。郭冠英辱罵本省人、具有嚴重省籍歧視、自封為「高級外省人」,被監院彈劾丟官。現在他居然在年滿六十五歲前夕,獲得省府任用,到任不久馬上辦理退休,可以坐領豐厚月退俸至死。這不是酬庸他挑動「省籍對立」有功是什麼?郭冠英好友白狼遭通緝多年,且已入籍中國,竟然可以光榮返台定居,也是因為他鼓吹「統一」及「藍綠對立」有功。 以上都是馬英九的決定,透過馬以南串連起來的。王曉波負責修改歷史教科書,回到蔣介石時代統獨思惟,也是馬英九任命的。馬的目標除了讓台獨「永無逆轉」機會,另外就是針對在野黨,要以「統獨對立」牌(即藍綠基本盤差距)打贏選戰。 為了打贏選戰,馬政府甚至已經走火入魔。日前國民黨立委江惠貞辦公室發現十張內容相同傳真,揚言要「殺了馬英九」、「殺光所有中國豬」,還要殺某幾位國民黨立委妻子。荒唐的是,連恐嚇函是誰發的都不知道,藍營馬上如獲至寶的大肆宣傳、反擊,對象當然是獨派(綠營)。但試問,第一、獨派有何必要與江惠貞如此溫和的人過不去?如果是吳育昇還比較有可能。第二、要殺馬英九,寄傳真到立委辦公室幹嘛?何況還加上「殺光所有中國豬」?這已經更像是國民黨或馬政府某單位的傑作,而不像現今激進獨派的用語了。不要忘了,上一屆五都市長選舉,連勝文中槍,國民黨連被逮的槍手馬面都未詢問,也馬上全黨上下咬定綠營,讓綠營選情一夕變色,寃枉輸去選舉。 「恐嚇」與「對立」是法西斯政權對付異已及反對派的慣用伎倆。台灣已是民主社會,如果馬政府打選戰還要靠這兩項法寶,違反「當家不鬧事」原則,為了勝選,蓄意擾害社會安寧和諧,那大家恐怕要注意:台灣的民主已岌岌可危,省籍對立的幽靈又要被召喚出來了!

「大一中架構」有助統獨和解

2014/06/01 旅明德邀集多位藍綠前重量級院長、海陸兩會負責人、國安會祕書長、外交部長等,歷經九個月,商討出《處理兩岸問題五原則》,首度推出「大一中架構」,以取代不為台灣多數人接受的「一中原則」,兩岸共組一個不完整的國際法人(類似邦聯或國協),做為現階段過渡方案。他們還準備繼續請益有影響力人物如李登輝等,務期統獨和解,凝聚國內最大共識。 任何再周延、妥善的方案,在社會互信條件不足下,先尋求對內整合(也就是統獨和解),是必要的。「中華民國台灣」也是歷經多年整合,才成為全民共識;中華民國謢照附加「台灣」兩字,既易於國際辨識,又有內部團結作用。可是當時決策定案時,許多藍營人士仍指這是台獨行為。同理,「大一中架構」儘管有別於「一中架構」或「大中國架構」,還是很容易被獨派人士指為統派行為,懷疑背後有馬英九或中共意旨。必須經過反複說明、整合,甚至修改部分用語,才可能出現較大共識。 同時,無論任何方案,如果國內都整合不出共識(即統獨都不能和解),要中共接受或考慮該方案,是不切實際的。聖經說:「先和你的兄弟和解,再來獻上祭品。」連神都不接受分裂家庭的祭品,何況更現實多少倍的人類!當台灣被統獨爭議一分為二,「中華民國」國名對外不能用,中華民國國旗每當對岸人來,經常被藍營中央及地方政府遮蓋起來,綠營則對「一中」或「中」字特別敏感,許多人甚至絕口不提或不承認中華民國,這是「家必自毀而後人毀之,國必自伐而後人伐之」。試問統獨兩陣營都羞於或不屑於自己國家的地位,其他國家會尊重你的國家地位嗎?其他國家都不會了,當然早已宣布中華民國「滅亡」並對舉世宣告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一部分的中共更不會! 「大一中架構」的提出正是為解決這一困境。施明德等人比仼中華民國自生自滅的藍營人士,以及根本不要或不管中華民國的綠管人士,有良心多也有責任感多了!任中華民國自生自滅,最後必然落於中共之手,任中共宰割,什麼「不統,不獨,不武」全成了欺騙人民的謊言;兩岸交往及政治進程既是進行式,何來「維持現狀」這回事? 同理,不要及不管中華民國,以為台灣就是國名,一切台灣前途全靠美國拯救,也是自欺而不能欺人的幻想;美國國稅局海外申報財產表格已將台灣寫成「中國一省」,美國環保署節能認證也將台灣列為「中國一省」,這種國家行為(絕非誤植)還不能點醒綠營人士嗎?318學運一代都曉得「自己國家自己救」,綠營人士竟想靠「閉起眼晴」,不面對中華民國現狀而救自己國家嗎? 要拯救自己國家,一定要有國際視野,要面對國家現狀。中共不承認的中華民國,當然是存在的。但它僅餘台澎金馬,台灣人再不𠄘認它,中華民國就沒了!台灣人就真正無國家了!「中華民國台灣」之有意義,正在於它是兩千三百萬人創造的「第二共和」(告別了第一共和),中華民國與台灣合為一體,它是一個擁有人民、領土、政府、主權的國家。必須台灣人都𠄘認它,沒有認同分裂,沒有林肯總統警告的「分裂的屋宇不能持久」現象,中華民國才可能像個堂堂正正(而非遮遮掩掩)的國家一般生存,它已失去的國家尊嚴才可能逐漸恢復,中共也才可能逐漸正視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進而一定程度接受「大一中架構」,也就是長期以來最多人談論的「一中屋頂架構」。 而為何施明德等人列出「既獨又統」的處理兩岸問題五原則?因為必須最終朝向統一,中共才會考慮台方提出的任何方案。因此五原則雖然指明是過渡方案,但「大一中」或「一中屋頂」卻已預設了超出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共有國名(例如「中國」)。 這可能是極獨人士最不願接受之處。但反過來看,中華民國本來就屬廣義中國,台灣最大多數人也認同自己是台灣人、華人、中華民國國民,如果中華民國在「大一中」屋頂下,可以「享有參加聯合國等國際組織,及與其他國家建立正常國家關係的權利」,確實不失為打開台灣當前困境的方法。而如果兩岸已由「交戰政府」轉為「分治政府」,雙方同意尊重現狀、不片面改變現狀,台灣祈求兩岸和平還來不及,又豈需與他國簽訂攻守同盟,對付中國! 「大一中架構」或「一中屋頂架構」,除極少數基教派外,台灣大多數人都能接受,可見它是統獨和解的理想模式。尤其統獨之爭經過數十年敵對及互不信任(不只兩岸如此,台灣內部亦如此),和解的需要更為迫切。孟子說:「猶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苟為不畜,終身不得。」生了七年的病,也要栽種三年的艾備用,如果都不栽種、都不準備,一生將找不到治病之方。統獨和解不正像這樣嗎?不去凝聚國內共識、不去面對兩岸和解方案,光是沈湎於統獨對抗,最後不是只剩下分崩離析及等待「被統一」一條路了嗎?

龍應台誤解了公民社會

2014/05/18 龍應台接受媒體專訪,指人民仍以威權時代心態看現在民選政府,「一味反抗」。她認為,若318學運及核四封存種種問題都靠街頭解決,「那是一個可怕的未來」。對於越南排華暴動,民間把箭頭指向政府,而非檢討越南,她認為這種永遠批評政府、不信任政府的社會氛圍,「不是政府的危機,而是台灣根本的危機」。很顯然,龍應台認為人民已站在政府對立面,「政府」與「民間」呈現二元對立,而其責任不在政府,是民間「心底未徹底解嚴」。 龍應台的憂心和批評都是一種慣性思維。如同大多數藍營支持者仍把318學運及核四禁食視為「藍綠對立」,她的「民間與政府對立」也是站在統治者立場講話,不承認或根本不了解這不是藍綠對立,而是公民運動,是公民覺醒、公民社會成熟必經的歷程或陣痛。她的誤解,讓人想到法國大革命一段著名對話,路易十六問近臣:「這是一埸叛亂嗎?」對方答:「不,陛下,這是一場革命。」革命與叛亂之不同,猶如公民運動與群眾運動之不同! 公民運動的原因恰恰不在「民間心底未徹底解嚴」,而是政府高層還停留在威權心態(與龍應台批評的剛好相反),用黨國思維及黨國方式處理事情,黑箱、獨斷、目無人民。必須到政府認清黨國體制(以黨領政)及黨國思維(黨主席說了算、黨紀高於法律)已不適於公民社會,而是臣民社會(威權時代及戒嚴時代)遺習,承認公民運動不是「一味反抗」,而是「收回公民應有的決策權」(對政府的內政決策及外交表現忍無可忍,對政府領導人的一意孤行及「私爾忘公」不再姑息),以直接民主(無法公投,只好訴諸街頭)彌補台灣代議民主的重大缺失,公民與政府的對抗才會結束,「主權在民」真諦才會落實,「換了屁股就換了腦袋」(一當官就忘了自己過去的理想及初衷)的可悲故事也才不會一再重演。 公民社會與政府的關係就是政治學上「社會」與「國家」的關係。而該二元結構的奠基者正是洛克,他把國家視為社會為達成某些目的而形成的契約結果,其中社會具有獨立於國家的生命及身分,國家的生命及權力則是社會所賦予,國家的存在不是最終目的,最終目的是維護人的生命、財產等天賦權利。因此,一切政府就其權力而言,皆受制於社會,是「社會高於國家」。 洛克以上理論,適足以破解龍應台「國家高於社會」的迷思;尤其若以為「政府是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人民就該服從政府」,那更是一種加上選票偽裝的變相國家主義。不要忘了,希特勒也是選票選出來的!而黑格爾和洛克唱反調的另一套「國家高於社會」理論,也早已因無限誇大國家功能及神聖性而破產、而為德國帶來國家冒險主義大災難。兩次世界大戰都是徳國挑起! 不止於此,德國偏於臣民文化的傳統也有別於英美的公民文化,艾爾蒙在其經典名著《公民文化》中指述甚詳。中國人及過去台灣人已嫌臣民文化太多,公民文化太少,曾經久居德國的龍應台切莫再拿德國政治文化中的「服從性」例子來要求台灣媒體及人民! 龍應台誤解了公民社會。那什麼是公民社會?達倫道夫最早解答這問題:社會成員公民身分充分實現的社會就是公民社會(不同於「市民社會」)。公民社會是自願的、民主的聯合,不受政黨或國家操控,行動是講理的、寬容的、非暴力的,注重公民權利、公共參與。他特別強調公民意識,將之與各種公民美德連貫起來,如自信、自動自發、正直,最重要的是公民自主意識。有獨立自主意識的公民不是要求別人做什麼,而是自己在公共事務上能做什麼、該做什麼。 這樣的公民社會一點也不危險。318學運及核四禁食正像這樣,不論佔領立院的學生或林義雄的禁食,大家都看到了「令人感動」的畫面。同時反黑箱服貿及反核四,也都建基於七成以上的民意支持,遠非龍應台所擔心的「一個可怕的未來」或「台灣根本的危機」。兩種運動都讓人想到馬基維利《李維史論》永不磨滅的共和主義理想:「自由人民的對抗及要求很少危害到大家自由,如果他們錯了,糾正的手段還是公共集會,優秀者的真知灼見足以讓他們意識到錯誤。」「自由更可靠的監護者是平民,而非貴族(統治者),因為前者只希望不被壓迫,更希望活在自由中。因此把監護自由的權力托付在人民手中,會更好好照管、更能防止別人(主要是統治者)侵奪。」 共和主義的理想更接近公民社會的理想。希特的《什麼是公民》一書指出:「共和主義從共同體角度定義公民,把公民當作參與公共討論和集體決策、超越私利而追求公益等公民自由的具體體現:公民即自由。」從去年反核四大遊行到今年318學運、林義雄禁食,大家都看到了這種公民意識及公民身分的體現,不只公民偉大,「自己國家自己救」,政府的回應也差強人意,願意從善如流,及時解決問題。 龍應台的訪問談話極度保守。如果她只是一個作家,她不合時宜、不符事實的談話也就算了。但她現在是文化部長,而且是首任部長,具有「啓後」的示範甚至垂範作用,這種言論有害台灣公民文化發展,對台灣仍在成長中(而非西方已成熟)的民主不利,必須公開提出檢討。法國的文化部長不少是作家,地位崇隆,受到首部級禮遇,龍應台應該見賢思齊,別像馬英九一樣,把自己做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