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31日 星期日

劉曉波與國家巨鱷

2010/10/18
 劉曉波獲諾貝爾和平奬,與當年蘇聯沙卡洛夫、南非曼德拉、緬甸翁山蘇姬相同,都是對人權鬥士的受難及非暴力精神給予尊崇,並象徵文明社會對政權壓迫的變相抗議。任何稍有廉恥心的壓迫政權頂多不予理會,不致無理取鬧。
 但中共不同,不但採惡人先告狀方式,聲稱給「壞人」頒獎是「對和平獎的褻瀆」及「下流行為」,而且對挪威展開一連串報復。中共外交部讉責挪威政府:「支持挪威諾貝爾委員會的錯誤決定,已經侵犯了中國的主權和尊嚴。」「把獎頒給劉曉波,是鼓勵中國境內的犯罪,也是對中國司法權的侵犯。」
 中共的反應讓人想到北韓。而中共振振有詞的告狀,打的正是「主權不容侵犯」旗幟。也就是我可以侵犯我國人民人權,他國不得干涉。我也可以侵犯他國主權,只要我堅認他國領土屬於我國(所謂「歷史主權」,只要他國歷史上曾屬於我,就永遠是我國領土)。劉曉波面對的就是這樣一個時時將主權掛不離口,卻對主權的現代涵義(包括人權高於主權及主權屬於人民)毫無理解也不屑理解的前現代政權。
 中共的主權觀相當落後,是清代「天朝」觀的延續,也是民族主義由極端自卑演為極端自傲的產物。在實踐上,它更接近英王詹姆士一世的「無限王權」,國王的意志到哪裡,王權就到哪裡。雖然詹姆士一世是「主權在君」,中共是「主權在黨」,但無論在君或在黨,只要不是「主權在民」,由民選產生政府並進行政黨輪替,「主權在君」與「主權在黨」就沒有多大差別。政黨暴君的胡作非為,如毛澤東文化大革命、鄧小平六四天安門屠殺,比帝制暴君有過之而無不及。
 「主權」是由「王權」轉化而來,王權所擁有的,主權全部承襲,只是主權者已由君王變為國家,再由君、黨或民代表國家行使主權。霍布斯的近代國家理論開山作《利維坦》 ( Leviathan ),以《聖經》中重複出現的大海怪利維坦,來比喻無比巨大、權力無所不在的國家主權,正說明了主權的可怕及主權濫用的嚴重後果。利維坦的原型埃及河口鱷,是以色列人居住埃及時所見世上最大、最恐怖的怪物,所以後來《聖經》才多處提到利維坦,視之為上帝及耶穌的主要敵手——撒旦的化身。
 台灣政治學界把《利維坦》譯為《巨靈》。其實譯為《巨鱷》還更貼切。劉曉波起草《零八憲章》,被判刑十一年;諾貝爾和平獎獲獎前夕,消息被全面封鎖,劉妻被帶走失踨,劉被臨時移監遼寧錦州,住家被公安人員團團圍住;聚餐慶祝得獎的各地人士被公安請去,飯局被迫取消;劉的得獎使許多人感傷落淚,而非喜極而泣;劉更激動的說「這個獎是獻給六四亡靈的」。試問如果不是國家「巨鱷」,能帶給人民如此多痛苦嗎?霍布斯生於亂世,他的時代本來就沒有「巨靈」,只有「巨鱷」。「巨鱷」正是古今一切非「主權在民」國家的真實寫照。
 而中共之決心繼續扮演「巨鱷」且永不改變,中共改革總設計師鄧小平早已定了調。一九八七年學生示威風波後,中共唯一的民主改革領袖胡耀邦被鄧逼下台,鄧連續發表多篇談話,警告:「不講社會主義,就離開了中國的發展道路。在這個問題上,我們不能讓步。這個鬥爭不僅本世紀要進行,下個世紀還要繼續進行。」「我們不會容忍有人反對社會主義。我們說的社會主義是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而要建設社會主義,沒有共產黨的領導是不可能的。」一九八九年六四事件後,鄧又發表接見首都戒嚴部隊的講話,把天安門廣場四周數千位手無寸鎑的民眾被屠殺,歪曲為「數千名軍人受傷,甚至犠牲了」,還把這次事件定性為「動亂」,說:「他們的根本口號主要是兩個,一個是打倒共產黨,一個是要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光憑口號就有權下令大屠殺,扣上叛亂罪名。這些講法都收錄於《鄧小平文選》中,成為欽定法典,鐡案如山。而且發動屠殺前夕,鄧還再次表示不能讓步:「一旦對民主化讓步,中國就完蛋了。」這句話二十年來被「主權在黨」的中共奉為綸旨,不敢逾越。甚至在中共擺脫國際懲罰陰影,經濟獲得輝煌成就後,中共大多數領導人反而開始肯定當年鄧小平的英明決斷,認為沒有大屠殺、沒有用武力捍衛一黨獨裁,中國絕對沒有今日榮景。中共這次強硬決斷處置劉曉波得獎,本質就是鄧小平智慧的基因繁衍。
 面對中共這個國家「巨鱷」,劉曉波的獲獎有任何意義嗎?就良心聲援而言是有,諾貝爾獎委員會的頌詞就指出:「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隨之而來的責任必然加重。但中國在公民政治權利上不僅違反自己簽署的國際公約,也違反《憲法》第三十五條的自由保障。」但就外界實質支援而言絕對沒有。大家切莫忘了,上世紀末美國總統柯林頓對中共大談人權之際,尼克森曾提醒他,中國中益增強的經濟實力,很快會使這顆討論失去意義:「十年之內,這些問題會變成無足輕重,二十年之內變成可笑。」美國的勇氣尚且如此,其他要看中共臉色的國家又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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