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20日 星期日

抗議是權利,守法是義務

2009/12/18
 針對第四次兩岸江陳會,綠營磨刀霍霍,戰雲再起。不只是廿日的「破黑箱、顧飯碗」大遊行,由民進黨主席及四大天王領軍。廿日之後還有埋鍋造飯、長期抗戰準備,每日維持至少一萬人抗議群眾。抗議是民主社會的權利,民進黨誠然有青達不同意見的自由,但守法也是民主社會的義務,沒有守法的公民,民主社會將成為暴民及叢林世界,民主無法維持。
 權利與義務必然相對。民進黨當然希望場面辦得壯大,給國共兩黨「顏色」瞧瞧。但民進黨也必須注意場面不能失控,如何帶來的,就如何帶走,不能到時群眾失控,又說這些人不是我們帶來。「概括承受」是權利與義務相對的最佳詮釋,沒有任何理由撇清,也沒有任何例外。抗議成功,風光由發起主辦單位承受。抗議失序或引發暴亂,責任也由他們承受。
 去年台北晶華酒店「包圍陳雲林」的失序,是民進黨的一大敗筆,蔡英文從此留下「暴力小英」駡名,個人民調也從全國最高突然暴跌,低於「慘不忍賭」的馬英九。今年好不容易因為三合一選舉操作得宜,戰果輝煌,蔡英文民調再度上升,萬萬不能為場抗議陳雲林的活動,又賠掉主席及全黨令譽。因為「一之為甚,其可再乎」,一次是生疏失誤,二次就是明知故犯,失去的不只是人民的信賴,也是個人及全黨的形相,連帶影響明年五都選舉及二0一二總統大選。
 陳雲林該不該被嗆聲?就中共不斷打壓台灣,至今天還在「中國台灣」這些字眼上時刻搞小動作,台灣參與國際組織也是「一次性」的,形同中共施捨,再加上對準台灣的兩千顆導彈,台灣民主社會公民對中共(陳雲林「代表」中共)嗆聲是合理的,是被壓迫者的權利。然而,應該而且必須止於嗆聲,不能有諸如「活捉陳雲林」或「圍堵陳雲林」的舉動,因為來者是客,客人有行動及安全的自由,這是地主必須保障的客人權益。如果抗議一方視陳雲林為「敵人」,要採取戰爭手段對付他,那已經偏離國際外交禮尚往來的基本要求,是會貽笑大方,成為世界笑柄的。
 國旗的自由展示也該是抗議的主題之一。中共不喜歡中華民國國旗,最多官方禮貌性不擺,但若連民眾自發性携帶國旗也要禁要抓,這就是一種「叛國」及背叛人民的行徑了。中華民國警察及政府有何理由禁止中華民國國旗携帶?他們是中共的兒皇帝及鷹犬嗎?去年台北江陳會,政府正是如此對付台灣抗議民眾。為表達權利,今年民眾有必要帶更多國旗向國共嗆聲、揶揄!
 抗議是權利,守法是義務。沒有人希望這次民進黨大遊行及逐日抗議失序,成為一場民主災難。台灣民主政治確實需要民進黨制衡國民黨,因此民進黨千萬不要妄自菲薄,把遠大前程在一場抗議中斷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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