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8
為什麼翻臉像翻書?治國如救病,延誤治療的庸醫只會害死人。選民如果明知醫師能力不足,還要讓他一試再試,最後整個國家將一起葬送。
很多候選人說,再給我一次機會,我下任會更好。但極不幸的是,通常第一任沒能力的,第二任照樣沒能力,第一任貪污的,第二任更貪污,第一任剛愎自用的,第二任更剛愎。原因在於已無選票壓力,人性最墮落面會暴露無遺。
選民通常誤認政治人物是比他們優秀的人,政治人物也經常以菁英自居。實際是在資訊爆炸的世界,政治菁英對選民的優勢早已失去。
他們的優勢剩下了表演,也就是熊彼得的「程序民主」:光有選舉的民主並不是「主權在民」,而是「政客統治」。
這種制度要求騙票伎倆、精湛演技,視得票如演出酬勞,視治國如作秀,糟蹋改革契機,4年後再繼續低聲下氣騙票,或更惡劣的,以煽惑手段恐嚇支持者,宣稱政治對手(政黨)當選,國家及社會一定陷入萬劫不復,選民要救國家,一定要投我(我的政黨)一票。
「陷入萬劫不復」對具備體制內制衡及輿論第四權的現代民主國家,無異是笑話。何況在「大國政治」格局下,小國政治人物能出賣、顛覆什麼?不過是搶當極端派或正統派盟主而已,所有政黨對抗最終都指向黨內奪權鬥爭。政治人物的污濁及怯懦,遠非思考單純的選民所能想像。
應對欺詐及表演,選民只有一項必勝武器,就是珍惜手中一票,情願不投,也不投給無能又剛愎之輩;即使一時惑於媒體魅力而投承諾改變的人,也要追究他有沒有意願及能力兌現承諾。如果沒有意願,就是騙子。沒有能力,就是所託非人。選民隨後就要以選票糾正自己的錯誤,如同這次美國失望選民對歐巴馬的教訓。
投票是民主政治中選民「表現負責」的行為。政客搞內耗型政黨對抗,選民如果支持他們,就是加重內耗。政黨或個別候選人恐嚇選民,選民如果相信,就是自甘上當。「能力」及「信用」是選賢與能的不變指標。
選民必須說:「給我能力及信用,其他免談。」同時能擺脫邱吉爾的英國選民確是偉大人民,因為和平時期不需要戰鬥領袖。
當選民能再三再四以選票懲罰欺詐政客及無能之輩,政治人物就會學習尊重選票,敬畏承諾與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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