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9日 星期四

「一國兩區」提法不夠嚴謹

2012/03/27
呉伯雄與胡錦濤會面,拋出「一國兩區」議題,在台灣引起震撼反應。之所以如此,與尚未經過朝野討論有關,也與「一國」及「兩區」的字面聯想有關。習慣「一中各表」的人未必能接受「一國兩區」,因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明顯不同於「一個國家兩個地區」,前者是接近一中屋頂下的兩個國家名稱,後者只剩一個國家名稱。雖然馬政府說根據憲法增修條文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一國兩區」是指「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即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但這種解釋仍然不夠嚴謹。
首先,「一國」只能是一個國家。一中容許各表,等於不否認中華民國的存在。但一國如何各表?即使我方學者認為「一國就是中華民國」符合我方憲法規定,但這符合對岸憲法規定嗎?須知一中透過雙方善意,還有各表空間,一國卻是非此即彼,沒有各表空間,除非對岸同意以一中屋頂的中國讓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共表,否則「一國」的提法很容易陷入僵局,不利原先各表的揮灑自如。也許正是這緣故,吳伯雄提「一國兩區」,胡錦濤仍以「九二共識」回應吧!
其次,「兩區」的區字也容易滋生誤會。馬政府可以說這是指兩岸各自治權下的「法域」,但在野黨也可以理解為政治上小於「國」的「地區」,如中共說的港澳地區、台灣地區,特別在兩岸對「一國」所指意義仍然不同下。同時不要忘了,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談的是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而不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台灣地區」是否等同「自由地區」仍需討論,台灣治權能否及於大陸也值得討論。至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位階低於憲法,它能導出「一國兩區」的上位結論嗎?
誠然,「一國兩區」提法是為向對岸表達善意,進一歩強化兩岸非國與國關係,是特殊關係,動機不為不佳。但兩岸好不容易歷經風風雨雨,走上較穩定的九二共識階段,一定要先讓人民熟悉這種環境,並讓朝野充分討論,才能進一步談「一國」議題。而且「一國」議題也不宜快速切入「一國兩區」,如果非提不可,是否應先試試「一國兩府」,衝擊較小?一般人民對兩邊兩政府的現狀頗能接受,對「一國兩府」當然也較少抵拒。至於「一國兩區」,對人民及朝野真的衝擊太太了,萬一處理不好,對內對外都可能產生巨大後遺症。反而一動不如一靜,暫時在九二共識基礎上繼續深入、穩紮穩打,還更實在。
兩岸議題茲事體大,牽一髮而動全身。連吳伯雄都說這次「一國兩區」用語過於簡化,民進黨代理主席陳菊也說未經朝野討論,貿然提出「一國兩區」,社會不可能接受。可見由九二共識到「一國」確實還有一段路要走,而「兩區」則更是爭議不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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