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 03月01日
蔡英文的八字訣「和而不同」、「和而求同」出口,許多人直呼看不懂。同黨的呂秀蓮說「太深奧了」。總統府說「空洞無物,避重就輕」。連對岸學者都說是「選舉逃避」。事實上,大家是真看不懂?還是想太多了,把自己的定見往八字訣上加,所以看不懂?
蔡的八字訣前四字是描述現狀比較沒爭議。民進黨主張從台灣認同出發,以台灣價值為核心,和中國維持及發展關係。這是民進黨一貫的主張。
蔡英文與過去最大的不同是後四字,主張兩岸之間有「共同的責任和利益」,追求和平穩定關係,掌握發展契機,「和而求同」的意義正在這裡。很顯然,蔡英文注意到了台灣方面不做「麻煩製造者」的責任,也注意到了兩岸和平、穩定及合作發展的契機。這是非常務實的觀點,一點也不深奧。
有人會說,蔡稱兩岸為台灣、中國,是不是隱含「一邊一國」?其實稱呼是習慣用語或方便手段,如同國民黨稱兩岸為台灣、大陸一樣,它所表示的還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狀。
有人會再問,既然蔡承認中華民國,為什麼不直接承認九二共識及一中各表?那是因為連辜振甫及蘇起都認為「九二共識」是諒解而非共識。只是蔡既然提出了「和而求同」主張,共識問題就一定要解決,即使不稱為「九二共識」,也可稱為「九二精神」、「九二諒解」,如同謝長廷以「憲法各表」取代「一中各表」。至於一中各表,民進黨也可用中華民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各表代替,或用兩岸各表代替。不提「一」字未必表示台獨,而可能是表示對等,避開「一中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際定見。
蔡英文與陳水扁或檯面上黨內競爭者相比,有一些傳統民進黨所沒有的優點:她是財經及法律雙棲,國際及兩岸談判經驗遠非他人能及,她是極稱職的技術官僚,而且是更新穎更有彈性的民進黨員。她過去2年所犯的錯,主要因為她的「非政治性」及力求融入民進黨而非「表現過頭」。經過歷練後,務實穩健寬和的蔡英文可望再度出現。
中國崛起是蔡英文不會誤讀的訊息。她也沒有不實際的幻想。她所需要的是如何更圓融處理好「和而求同」的兩岸未來,在兩岸與國際、國內各種關係之間力求平衡(她顯然認為馬政府太傾中,已逐漸失去平衡,進入險境)。21世紀頭20年是中國的戰略機遇期,中國努力尋求和平、發展、合作,爭取良好的內外環境,以實現現代化。這也是兩岸改善關係及合作發展的重要契機。朝野任何總統參選人忽略了這點,即不是夠格的參選人。
卜睿哲多次代表美方鼓勵兩岸和解,「因為它降低了美、中衝突的可能」。蔡英文的「和而求同」是正確方向,符合美、中、台三方利益。它不但讓大家看得懂,而且勢必朝此方向繼續努力。
2011年2月28日 星期一
呂秀蓮為選總統而開罵
2011/02/25
民進黨為二0一二大位之爭,競爭者之間罵來罵去。蘇貞昌諷刺蔡英文。呂秀蓮「單挑」蔡英文。謝長廷瞄準蘇呂,表面是挺蔡,其實對蔡加分不大。內行人都知道他們「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外行人卻看得一頭霧水。其中已宣布選總統的呂秀蓮砲火亂射,更令民進黨支持者錯愕不已。
呂秀蓮「罵很大」,主要針對假想敵蔡英文。她還主張民進黨「女女配」,也就是由她出選總統,蔡英文居副。這點非常有趣,民進黨內最熱門的總統人選蔡英文,好幾位天王及長輩都聲稱她不夠格,只能當副手。呂秀蓮要求「呂蔡配」,蘇貞昌要求「蘇蔡配」,李登輝要求「王(金平)蔡配」。似乎蔡英文是個沒個性、沒威望,可以任人擺佈的空頭黨主席。
蔡英文當然不是。她除了政治歷練稍有不足。或個性是「非政客」外,她的財經及法律知識皆遠優於競爭者,國際及兩岸談判背景更非其他人能及,而且她還是極稱職的技術官僚,她對中青表代的吸引力在民進黨中獨樹一幟。正因為她不像而且不是「政客」,她在選民人目中更加難能可貴。
近年來,台灣已被政客「玩政治」玩到一團糟,選民開始喜歡清新氣質人物。蔡英文只要沈住氣,勿「學政客」亂講話,要說「誠懇務實」、能讓選民期待的話,蔡的聲望及魅力定有可能繼續上升。她會被各天王及長輩看成可以任人擺佈,也是因為她求人和、不好鬥的「非政客」天性。這在政治鬥爭中是弱點,但在中間選民的喜好度上卻是強點。
呂秀蓮罵蔡英文,完全看準蔡不善鬥(只會生氣)的弱點。但呂的觀點全部似是而非,通不過事實檢驗。例如呂說總統及立委提名改「全民調」,會使民主進步黨變「民主退步黨」。但民進黨的提名辦法本來就經常適合情勢而相應調整,從非一成不變。與時俱進不但不是退步,還是進步。同時黨員投票與政黨進步或退步也無關,歐洲最道地的老牌民主政黨,提名就絕大多數不採黨員投票,因為黨員的喜好未必符合現實需要。美國雖採黨員投票,卻是跨黨投票,形同全民調。
至於呂指摘蔡的「和而不同,和而求同」兩岸論述,並說大家質疑民進黨沒有兩岸政策是錯誤的,民進黨提名的總統候選人一定要是了解且繼續扁政府八年政策的人。呂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民進黨要承繼阿扁忽左忽右,由「四不一沒有」到極獨的路線。這是全世界公認的「麻煩製造者」兩岸政策,是民進黨0八年大敗的兩大主因之一(另一主因是蘇謝鬥)。呂秀蓮明知扁政府兩岸政策失敗,還要舊調重彈,可見她關心的不是台灣,而是極獨選票──她只想到槍票。
呂秀蓮的觀點不但違逆時代潮流,也違反民進黨內主流。她的不斷罵人因此連是非對錯都談不上,只能說她是為選總統而開罵。
民進黨為二0一二大位之爭,競爭者之間罵來罵去。蘇貞昌諷刺蔡英文。呂秀蓮「單挑」蔡英文。謝長廷瞄準蘇呂,表面是挺蔡,其實對蔡加分不大。內行人都知道他們「項莊舞劍,意在沛公」。外行人卻看得一頭霧水。其中已宣布選總統的呂秀蓮砲火亂射,更令民進黨支持者錯愕不已。
呂秀蓮「罵很大」,主要針對假想敵蔡英文。她還主張民進黨「女女配」,也就是由她出選總統,蔡英文居副。這點非常有趣,民進黨內最熱門的總統人選蔡英文,好幾位天王及長輩都聲稱她不夠格,只能當副手。呂秀蓮要求「呂蔡配」,蘇貞昌要求「蘇蔡配」,李登輝要求「王(金平)蔡配」。似乎蔡英文是個沒個性、沒威望,可以任人擺佈的空頭黨主席。
蔡英文當然不是。她除了政治歷練稍有不足。或個性是「非政客」外,她的財經及法律知識皆遠優於競爭者,國際及兩岸談判背景更非其他人能及,而且她還是極稱職的技術官僚,她對中青表代的吸引力在民進黨中獨樹一幟。正因為她不像而且不是「政客」,她在選民人目中更加難能可貴。
近年來,台灣已被政客「玩政治」玩到一團糟,選民開始喜歡清新氣質人物。蔡英文只要沈住氣,勿「學政客」亂講話,要說「誠懇務實」、能讓選民期待的話,蔡的聲望及魅力定有可能繼續上升。她會被各天王及長輩看成可以任人擺佈,也是因為她求人和、不好鬥的「非政客」天性。這在政治鬥爭中是弱點,但在中間選民的喜好度上卻是強點。
呂秀蓮罵蔡英文,完全看準蔡不善鬥(只會生氣)的弱點。但呂的觀點全部似是而非,通不過事實檢驗。例如呂說總統及立委提名改「全民調」,會使民主進步黨變「民主退步黨」。但民進黨的提名辦法本來就經常適合情勢而相應調整,從非一成不變。與時俱進不但不是退步,還是進步。同時黨員投票與政黨進步或退步也無關,歐洲最道地的老牌民主政黨,提名就絕大多數不採黨員投票,因為黨員的喜好未必符合現實需要。美國雖採黨員投票,卻是跨黨投票,形同全民調。
至於呂指摘蔡的「和而不同,和而求同」兩岸論述,並說大家質疑民進黨沒有兩岸政策是錯誤的,民進黨提名的總統候選人一定要是了解且繼續扁政府八年政策的人。呂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民進黨要承繼阿扁忽左忽右,由「四不一沒有」到極獨的路線。這是全世界公認的「麻煩製造者」兩岸政策,是民進黨0八年大敗的兩大主因之一(另一主因是蘇謝鬥)。呂秀蓮明知扁政府兩岸政策失敗,還要舊調重彈,可見她關心的不是台灣,而是極獨選票──她只想到槍票。
呂秀蓮的觀點不但違逆時代潮流,也違反民進黨內主流。她的不斷罵人因此連是非對錯都談不上,只能說她是為選總統而開罵。
2011年2月13日 星期日
錯亂的主權觀
2011年 02月14日
*菲律賓將台籍跨國電話詐騙嫌犯一併移交中國,在台灣引起朝野撻伐:又是各部會同仇敵愾,又要菲國政府道歉,又想對付菲勞。幾乎沒有人想過,我國國家主權或國民人權真的受損了嗎?主權對外的意義是否只有權利,沒有國際責任?一個既不盡國際責任又對本國及他國人民受害無法(無能)交代的國家,算什麼主權國家?只談主權權利,而且是虛擬的主權權利,難道不是錯亂的主權觀嗎?
*從威斯特法里亞條約以來,國家主權特別是民族國家主權就被過度神聖化,宛如獨裁及無限權力的君主(霍布斯及盧梭思想的化身)。然而隨著民主時代及全球化時代來到,主權不再如此排他及無限。民主國家對內採分權治理,「人民」既是終極的主權者,又沒有實質治理權。對外方面,國際法及超國家組織約束、分享了國家主權。治理及國際治理的重要性遠超過單純的主權伸張及主權維護,國際規範及國家憲法也規定及限制了主權。
*跨國電話詐騙就是主權必須遵守國際治理及國際規範的例子。按照台灣法律,國民在境外犯本刑三年以下之罪,縱使遣送回台,亦不受追訴。這表示,我們的主權包庇境外犯罪。而國人所犯的電話詐欺罪,大多是跨國性,基地在境外,如中國大陸、美國、菲律賓等,受害者不可勝數,主要是婦女及獨居老人,受騙金額動輒全部積蓄,傷害極嚴重,犯罪集團中甚至包括不少嫺熟司法漏洞的內行人士。
*我曾問過北市刑大,有了嫌犯指紋及犯罪證物,能否由下而上,一網成擒?該官員回答我,根本無法辦,因為詐騙電話經過國際間重重轉換,抓不到人,能抓的都是最末端取款的車手。
*台灣輸出大批國際電話犯罪集團,卻不能抓,也無法辦,能辦到的都是中國公安部門,破案後再將相干人犯遣送回台。這次菲律賓將人犯移交中國,因為犯罪地點及受害人都在大陸,中國主動偵辦、成案,有受害人提告,中國也對一干嫌犯下達拘捕令,再正式交涉菲國遣送。從國際治理及國際規範觀點,我們實在看不出菲國處理有何錯誤。莫非要將嫌犯移交消極辦案,遣返後又確定逍遙法外的我方?那台灣的國際責任又在哪裡?台灣政府對長年以來成千累萬電話詐騙的受害國民又如何交代?
*法務部以虛擬主權宣示我方對大陸犯罪有審判權及管轄權。民進黨明明是「境外犯罪不涉主權」的獨派論者,卻為了攻擊馬政府「主權退縮」而突然變身另一種虛擬主權論者。二者都只關注國家主權及其延伸的境外人權,卻毫不在乎這些他們要保護的境外國民是國際犯罪的加害人及國際秩序的破壞者。台灣朝野為犯罪集團祭出國家主權及國民人權,不啻沙烏地阿拉伯為反對美國緝捕賓拉登而大吵國家主權及國民人權。這不只是錯亂的主權觀,而且小鼻子小眼睛,全然「不識時務」。
*菲律賓將台籍跨國電話詐騙嫌犯一併移交中國,在台灣引起朝野撻伐:又是各部會同仇敵愾,又要菲國政府道歉,又想對付菲勞。幾乎沒有人想過,我國國家主權或國民人權真的受損了嗎?主權對外的意義是否只有權利,沒有國際責任?一個既不盡國際責任又對本國及他國人民受害無法(無能)交代的國家,算什麼主權國家?只談主權權利,而且是虛擬的主權權利,難道不是錯亂的主權觀嗎?
*從威斯特法里亞條約以來,國家主權特別是民族國家主權就被過度神聖化,宛如獨裁及無限權力的君主(霍布斯及盧梭思想的化身)。然而隨著民主時代及全球化時代來到,主權不再如此排他及無限。民主國家對內採分權治理,「人民」既是終極的主權者,又沒有實質治理權。對外方面,國際法及超國家組織約束、分享了國家主權。治理及國際治理的重要性遠超過單純的主權伸張及主權維護,國際規範及國家憲法也規定及限制了主權。
*跨國電話詐騙就是主權必須遵守國際治理及國際規範的例子。按照台灣法律,國民在境外犯本刑三年以下之罪,縱使遣送回台,亦不受追訴。這表示,我們的主權包庇境外犯罪。而國人所犯的電話詐欺罪,大多是跨國性,基地在境外,如中國大陸、美國、菲律賓等,受害者不可勝數,主要是婦女及獨居老人,受騙金額動輒全部積蓄,傷害極嚴重,犯罪集團中甚至包括不少嫺熟司法漏洞的內行人士。
*我曾問過北市刑大,有了嫌犯指紋及犯罪證物,能否由下而上,一網成擒?該官員回答我,根本無法辦,因為詐騙電話經過國際間重重轉換,抓不到人,能抓的都是最末端取款的車手。
*台灣輸出大批國際電話犯罪集團,卻不能抓,也無法辦,能辦到的都是中國公安部門,破案後再將相干人犯遣送回台。這次菲律賓將人犯移交中國,因為犯罪地點及受害人都在大陸,中國主動偵辦、成案,有受害人提告,中國也對一干嫌犯下達拘捕令,再正式交涉菲國遣送。從國際治理及國際規範觀點,我們實在看不出菲國處理有何錯誤。莫非要將嫌犯移交消極辦案,遣返後又確定逍遙法外的我方?那台灣的國際責任又在哪裡?台灣政府對長年以來成千累萬電話詐騙的受害國民又如何交代?
*法務部以虛擬主權宣示我方對大陸犯罪有審判權及管轄權。民進黨明明是「境外犯罪不涉主權」的獨派論者,卻為了攻擊馬政府「主權退縮」而突然變身另一種虛擬主權論者。二者都只關注國家主權及其延伸的境外人權,卻毫不在乎這些他們要保護的境外國民是國際犯罪的加害人及國際秩序的破壞者。台灣朝野為犯罪集團祭出國家主權及國民人權,不啻沙烏地阿拉伯為反對美國緝捕賓拉登而大吵國家主權及國民人權。這不只是錯亂的主權觀,而且小鼻子小眼睛,全然「不識時務」。
台灣朝野大打主權迷糊仗
2011/02/11
*菲律賓將十四名台籍跨國電話詐騙集團連同其他中國籍從犯,一併移交中共,遷往中國。這原本符合國際規範,因為犯罪地是大陸,受害者是大陸人,成案及出面交涉要求遣送大陸審判的是中共公案部門,菲國當然照國際慣例處理。然而消息傳回台灣,朝野竟鬧翻了天,認為台籍嫌犯應遣返台灣,菲國不夠意思,除了召回駐菲代表外,還要進行其他報復。更希奇的是朝野針對台灣主權,打了一場不知所云的迷糊仗。
*中共主動偵察、我方被動配合的電話詐騙案,為什麼菲國破案後,台籍嫌犯必須移交台灣?不要忘了犯罪地點及受害人都在中國大陸,中共有管轄權及司法審理權,菲國只是犯罪集團基地。同時依台灣法律,國人在境外犯本刑三年以下之罪,縱使回國亦不必再追訴,詐騙案一干主犯將逍遙法外,不符 社會正義原則。嫌犯移交中共是較佳理處方式,待判完罪或一定程序完畢後,再循兩岸司法合作途徑遣返台灣,並無不妥。
*台灣朝野最荒謬的是「維謢人權」的奇談怪論及對「主權」的奇異邏輯。在這次犯罪事件上,台灣朝野緊 咬:台灣人在國外的司法人權應獲維護,台灣人被遷送大陸就是侵害台灣人權及國家主權。但大家卻不顧這些人是國際犯罪,犯罪地及受害人在哪國,哪國就可管轄,美國追捕賓拉登(紐約雙子星大廈爆炸案主謀)亦是依循 此理。如果境外犯罪還要受我國司法人權保護,回國後又不追訴罪行,這根本不是人權常態,而形同十九世紀的的治外法權。
*菲律賓的做法並沒錯,台灣沒有受害人提告,沒有正式外交交涉,也不像中共有對一干詐騙集團下拘捕令。台灣任何主動及主導都沒有,菲國如何把嫌犯交給台灣?除非馬政府也要求菲國像中共一樣「主動讓利」。
國、民兩黨的主權觀同樣不可思議。法務部說依憲法規定,中國大陸屬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在大陸犯罪之國民,我國有管轄權及審判權。法務部故意打迷糊仗,因為中國大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疆域,一九四六年憲法的規定在一九四九年後已不適用。
*民進黨則指菲國接受「一中原則」,顯示馬政府上任以來,主權地位自我退縮。民進黨也是故意打迷糊仗,因為民進黨既要堅持中華民國主權,又逃避對國家的定位。一個在民進黨心目中連名分都不確定的國家,如何界定主權?同時菲國與我國已無邦交,何來主權退縮?
*菲律賓遣送案,暴露了台灣朝野只爭觀念、不顧實際的惡劣習性。不適宜的舊中華民國主權觀及不負責任的台獨主權觀,都會傷害台灣既有形象。台灣朝野在責罵菲律賓時,最好先想想自的國際位置。
*菲律賓將十四名台籍跨國電話詐騙集團連同其他中國籍從犯,一併移交中共,遷往中國。這原本符合國際規範,因為犯罪地是大陸,受害者是大陸人,成案及出面交涉要求遣送大陸審判的是中共公案部門,菲國當然照國際慣例處理。然而消息傳回台灣,朝野竟鬧翻了天,認為台籍嫌犯應遣返台灣,菲國不夠意思,除了召回駐菲代表外,還要進行其他報復。更希奇的是朝野針對台灣主權,打了一場不知所云的迷糊仗。
*中共主動偵察、我方被動配合的電話詐騙案,為什麼菲國破案後,台籍嫌犯必須移交台灣?不要忘了犯罪地點及受害人都在中國大陸,中共有管轄權及司法審理權,菲國只是犯罪集團基地。同時依台灣法律,國人在境外犯本刑三年以下之罪,縱使回國亦不必再追訴,詐騙案一干主犯將逍遙法外,不符 社會正義原則。嫌犯移交中共是較佳理處方式,待判完罪或一定程序完畢後,再循兩岸司法合作途徑遣返台灣,並無不妥。
*台灣朝野最荒謬的是「維謢人權」的奇談怪論及對「主權」的奇異邏輯。在這次犯罪事件上,台灣朝野緊 咬:台灣人在國外的司法人權應獲維護,台灣人被遷送大陸就是侵害台灣人權及國家主權。但大家卻不顧這些人是國際犯罪,犯罪地及受害人在哪國,哪國就可管轄,美國追捕賓拉登(紐約雙子星大廈爆炸案主謀)亦是依循 此理。如果境外犯罪還要受我國司法人權保護,回國後又不追訴罪行,這根本不是人權常態,而形同十九世紀的的治外法權。
*菲律賓的做法並沒錯,台灣沒有受害人提告,沒有正式外交交涉,也不像中共有對一干詐騙集團下拘捕令。台灣任何主動及主導都沒有,菲國如何把嫌犯交給台灣?除非馬政府也要求菲國像中共一樣「主動讓利」。
國、民兩黨的主權觀同樣不可思議。法務部說依憲法規定,中國大陸屬中華民國固有疆域,在大陸犯罪之國民,我國有管轄權及審判權。法務部故意打迷糊仗,因為中國大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疆域,一九四六年憲法的規定在一九四九年後已不適用。
*民進黨則指菲國接受「一中原則」,顯示馬政府上任以來,主權地位自我退縮。民進黨也是故意打迷糊仗,因為民進黨既要堅持中華民國主權,又逃避對國家的定位。一個在民進黨心目中連名分都不確定的國家,如何界定主權?同時菲國與我國已無邦交,何來主權退縮?
*菲律賓遣送案,暴露了台灣朝野只爭觀念、不顧實際的惡劣習性。不適宜的舊中華民國主權觀及不負責任的台獨主權觀,都會傷害台灣既有形象。台灣朝野在責罵菲律賓時,最好先想想自的國際位置。
2011年2月9日 星期三
公民社會的窮人
2011年 02月07日
*電視螢光幕上一派昇平的年節過完了,大家又回到現實世界來。而現實記憶最深的是中國首善陳光標節前來台,窮人滿街追逐求濟的景象。當時反對及譏笑陳光標撒錢最振振有詞的說法,是台灣為公民社會,行善有行善之道,據統計二○一○年八成民眾有捐款,每人平均捐款超過六次,平均捐款三七˙一六元,且台灣至少有兩萬多個公益性人民團體,四、五千個政府立案輔導的公益性基金會,「共同滿足社會需要」。
*照上述「公民社會」的說法,台灣每月收入在二萬元以下者只有一百多萬人,那麼多的公益捐款早該像范仲淹說的「大庇天下寒士盡歡顏」了。為什麼為街友舉辦的尾牙宴每年還要四處湊錢?街友人數年年增加?同時更重要的,吃了這一餐後下一餐在哪裡?這不得不令人懷疑,大多數捐款都被政府機關浪費了,否則台灣不可能有這麼多窮人。歸根結抵,台灣還不是真正的公民社會,許多做公益的人連「慈善」目標都達不到。
*「慈善」是最直接的社會救濟及照顧弱勢,公益則兼及造橋鋪路興學等社會公益。可是,貧窮而不符申請救濟資格的人在台灣太多了,他們明明亟待救濟,卻通不過政府苛刻條件,尤其高齡化社會子女長大自立門戶的弱勢老人(已無職業能力又無法像軍公教領月退俸)。台灣是儒家社會,認為子女有奉養父母的責任。而嬰兒潮世代以下卻認為父母有撫養子女的責任,子女卻無奉養父母的義務。這使得正在步向退休的一代格外艱辛。
*可笑的是,馬政府以每月三千元的所謂「老人年金」打發他們,連吃飯錢都不夠。他們還要付全額健保費,他們收入來源的儲息股息超過兩千元(而不是二十萬)以上,更要扣繳2%二代健保費。馬政府對老人及窮人如此刻薄,相對的,對富人卻拚命減稅,如遺產稅、營所稅等,財政部已被稱為「減稅部」。減稅澤及富人,窮人卻全未受惠或求助無門,偶爾慘況被電視報導了,那些公益團體又呼籲不要過度報導,以免善款集中及助長被濟者人性貪婪。台灣像不像公民社會,由政府及公益團體對窮人的百般刁難及「如臨大敵」,亦不難看出。
*台灣從蔣經國以後就沒有社會主義,要求政府主動濟貧更是緣木求魚。馬克斯主義及共產運動會在西方興起,正是資本主義導致貧富懸殊的報應。美國是沒有共產運動為患,但由二十世紀初的進步運動到羅斯福的「新政」,到最後詹森總統的「偉大社會」,走的仍是消滅貧窮及公平社會的路徑。
沒有任何進步社會可以跳過該路徑,因為窮人是民主及法治的擋路石,什麼地方沒有公平,什麼地方就貧富懸殊,什麼地方就不易維持民主及法治。當法國大革命把追求自由(不自由毋寧死)的傳統革命目標轉向追求幸福時,人類已經踏入不可逆轉的新時代:要自由就要先給麵包。
*陳光標撒錢行善是對的,因為台灣有太多需要急難救濟的人。台灣也是人剝削人越來越嚴重的社會,只要制度性的貧窮問題,特別是老人生活問題不獲解決,台灣就不配稱為公民社會。
*電視螢光幕上一派昇平的年節過完了,大家又回到現實世界來。而現實記憶最深的是中國首善陳光標節前來台,窮人滿街追逐求濟的景象。當時反對及譏笑陳光標撒錢最振振有詞的說法,是台灣為公民社會,行善有行善之道,據統計二○一○年八成民眾有捐款,每人平均捐款超過六次,平均捐款三七˙一六元,且台灣至少有兩萬多個公益性人民團體,四、五千個政府立案輔導的公益性基金會,「共同滿足社會需要」。
*照上述「公民社會」的說法,台灣每月收入在二萬元以下者只有一百多萬人,那麼多的公益捐款早該像范仲淹說的「大庇天下寒士盡歡顏」了。為什麼為街友舉辦的尾牙宴每年還要四處湊錢?街友人數年年增加?同時更重要的,吃了這一餐後下一餐在哪裡?這不得不令人懷疑,大多數捐款都被政府機關浪費了,否則台灣不可能有這麼多窮人。歸根結抵,台灣還不是真正的公民社會,許多做公益的人連「慈善」目標都達不到。
*「慈善」是最直接的社會救濟及照顧弱勢,公益則兼及造橋鋪路興學等社會公益。可是,貧窮而不符申請救濟資格的人在台灣太多了,他們明明亟待救濟,卻通不過政府苛刻條件,尤其高齡化社會子女長大自立門戶的弱勢老人(已無職業能力又無法像軍公教領月退俸)。台灣是儒家社會,認為子女有奉養父母的責任。而嬰兒潮世代以下卻認為父母有撫養子女的責任,子女卻無奉養父母的義務。這使得正在步向退休的一代格外艱辛。
*可笑的是,馬政府以每月三千元的所謂「老人年金」打發他們,連吃飯錢都不夠。他們還要付全額健保費,他們收入來源的儲息股息超過兩千元(而不是二十萬)以上,更要扣繳2%二代健保費。馬政府對老人及窮人如此刻薄,相對的,對富人卻拚命減稅,如遺產稅、營所稅等,財政部已被稱為「減稅部」。減稅澤及富人,窮人卻全未受惠或求助無門,偶爾慘況被電視報導了,那些公益團體又呼籲不要過度報導,以免善款集中及助長被濟者人性貪婪。台灣像不像公民社會,由政府及公益團體對窮人的百般刁難及「如臨大敵」,亦不難看出。
*台灣從蔣經國以後就沒有社會主義,要求政府主動濟貧更是緣木求魚。馬克斯主義及共產運動會在西方興起,正是資本主義導致貧富懸殊的報應。美國是沒有共產運動為患,但由二十世紀初的進步運動到羅斯福的「新政」,到最後詹森總統的「偉大社會」,走的仍是消滅貧窮及公平社會的路徑。
沒有任何進步社會可以跳過該路徑,因為窮人是民主及法治的擋路石,什麼地方沒有公平,什麼地方就貧富懸殊,什麼地方就不易維持民主及法治。當法國大革命把追求自由(不自由毋寧死)的傳統革命目標轉向追求幸福時,人類已經踏入不可逆轉的新時代:要自由就要先給麵包。
*陳光標撒錢行善是對的,因為台灣有太多需要急難救濟的人。台灣也是人剝削人越來越嚴重的社會,只要制度性的貧窮問題,特別是老人生活問題不獲解決,台灣就不配稱為公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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