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4日 星期日

總統立委併選真的有問題

2011/04/22
中選會以「節省社會成本,符合社會大眾期待」為由,裁定下屆總統立委合併選舉。主委張博雅還說台灣民主己經成熟,有關政府運作及民選公職人員職權行使,憲法及法律都有明文規範,不會有「憲政空窗」問題,長達四個多月的總統交接期為「看守期」而非「空窗期」。中選會的裁定理由及張博雅的說明引起各大媒體及輿論紛紛質疑。情形可能不像中選會想的那麼簡單。
  合併選舉當然節省成本,也符合大眾期待。但地方級選舉合併舉行不涉及國家體制問題,不可與總統立委相提並論。子貢要節省每月告朔的牲羊,孔子說:「賜也,爾愛其羊,我愛其禮。」意思是你節省了羊,這個禮却癈了、亂了。禮尚且如此,何況事涉國家規範的憲法及《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公職人員選罷法》?即使朝野政黨亡羊補牢,馬上展開《總統副總統交接條例》立法,也還有許多問題在長達四個多月的「看守期」無法處理,形成真正的「空窗期」,搞不好會出現憲政危機或國家危機。 
國民兩黨顯然都有志一同,事前對總統立委併選樂觀其成,著眼點是各自的便利及效用性:一是「畢其功於一役」,不會有鐘擺效應。二是總統立委互相拉抬(國民黨是立委拉抬馬選情,民進黨是蔡或蘇拉抬立委選情),皆大歡喜。但兩黨最大的缺陷恰恰是民主不成熟,而不是張博雅所說的成熟。如果國民黨總統立委皆勝,二月一日新國會開議,內閣總辭,尚未就任的「舊」總統有沒有資格提名新內閣?
如果民進黨二者皆勝或勝一者,新國會與舊總統或新總統與舊國會之間,「新」的會不會杯葛「舊」的,而「舊」的會不會利用四個多月交接期惡整「新」的?過去兩次常態政權交接,一些部會尚有這些問題,何況這次「非常態」政權交接?
有人辯說,美國也是總統國會併選,交接期也長達兩個多月,從未出問題,台灣四個多月應該也無問題。事實不然,美國是民主成熟國家,兩黨恪遵看守及交接規範,台灣却是兩黨敵對。而且美國是總統制,國會鬧不成大事,眾院又是二年一選,參院則每二年改選三分之一,也與台灣的雙首長制及這次總統國會併選不同,台灣的國會是可能鬧大事的,長達四個多月的看守政府也是可能不負責或與新政府不配合的。
內閣空懸,政府由二月到五月無法運作。新舊總統沒有交接條例,提供不負責、不配合正當藉口。而無論交接條例通不通過,「看守政府」皆不宜對突發事故及重大災難做重大決策,如果爆出大事(例如大地震及核災),由誰來領導國家?以上這些就叫「空窗期」,而非只是張博雅所謂的「看守期」。 
政策沒有配套就上路,不徴詢或不接受民意就決定重大建設,對民眾恐懼的日本式核災拒絶回應。這是台灣式政府處理重大事件的態度。總統立委併選,空窗期長達四個多月,真的像張博雅說的「看守期一旦出事,二個月、三個月、四個月都一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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