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9日 星期一

「恥感社會」如何反貪?



2012.07.08

林益世貪瀆案震驚全國。最令人震驚的還不是貪瀆本身,而是索賄的惡形惡狀,以及被揭發後的「有恃無恐」及「賊喊捉賊」;若非證據會說話,幾乎所有人都被他唬住了。一位昔日的反貪急先鋒在官位上升中,快速淪落為貪腐急先鋒,這種巨大反差,與標榜「清廉勤政愛鄕土」的阿扁如出一轍。大家不得不反思,台灣社會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西方稱東亞為恥感社會,意思是害怕丟臉的社會,這種社會盛行集體主義外部制約的「他律」行為,有別於西方人格獨立教育及基督教罪感教育下的「自律」行為。台灣賭風熾烈,多數人卻反對開放賭場,就是面子(開放賭博有礙集體觀瞻)壓倒裡子(賭博並無罪惡感)、他律宰制自律的證明。從這一視角出發,才能理解恥感社會許多人「說一套,做一套」及「滿口仁義道德,背地男盜女娼」的原因。

事實上,儒家開創的恥感社會原是要求自律而非他律的,孔子說「行己有恥」、「知恥近乎勇」,孟子說「人不可以無恥,無恥之恥,無恥矣」,甚至明代呂珅說「五刑不如一恥」,都是講究自律。但這些君子條件被帝王齊一化、普遍化後,他律就超越了自律,在強迫性的三綱五常下,表演取代了實質。曾國藩的<面經>坦承「活好一世之要訣在於保護臉面」,他為面子而苦苦掙扎的天人交戰畫面表露在其日記及家書中。曾國藩為顧面子而顧裡子尚且如此辛苦,其他像阿扁及林益世顧得面子顅不得裡子,裡子一掀臭不可聞,就不足為奇了。

問題卻在,恥感社會面子壓倒裡子的情況不能仼其發展,否則社會墮落將不知伊於胡底。中國歷代亡國前,都是要面子不要裡子或面子裡子全不要發展到最高潮時,必須等到新朝代建立,再來雷厲風行,重振官箴。現在是民主時代,透過司法偵辦「現身說法」及媒體批判,已經可以起到一定震懾作用。如果能在裡子上更下功夫,也就是不只是政府表面反貪,而是以積極肅貪,確立官僚系統清廉常態,鼓勵公務員人人維護清廉榮譽,整個社會再加強知恥教育,像當年紅衫軍運動一樣(總統府前廣場也該改稱「反貪腐知恥廣場」),反貪才可能真正深入,內化成人格的一部分。

和台灣同為恥感社會的日本有一作法,頗值台灣借鏡。日本國會議員和台灣立委素質不相上下,台灣兩位大貪官阿扁及林益世都是立委出身,如同日本大貪官田中角榮也是國會議員出身;台灣在野黨只管反對,日本在野黨國會議員也只管暴露執政黨缺失,朝野各黨都以下一次選舉成敗為主要考量,無暇顧及有利民生或下一代發展的大計,它們的存在只能說是「民主必要之惡」。但幸運的是,日本真正的菁英不在國會,而在官僚系統,民選官員也對非民選的行政官員尊敬有加。

日本行政官員人少質精,掌握極大權力,是國家政策執行者及推動者(就像日本連續劇<官僚之夏>所顯示),優秀大學畢業生視進入政府機構工作為榮耀,在他們心目中,日本的國家利益是靠他們來守護,而非有選舉壓力、經常口是心非的國會議員,他們的收入也許不及民間企業,但民間企業沒有他們的榮耀感、自豪感、使命感,他們的專業能力甚至使他們輕視信口開河、投機倒把的國會議員。正由於他們的榮譽感,日本公務員的貪污醜聞較少發生,司法系統也緊盯官員貪污不放。

台灣要反貪,就要加強知恥教育,透過一次又一次的肅貪來回應社會期待、重整官箴,同時要學習日本官僚體系的做法,讓恥感社會的知恥成為裡子,而不只停留在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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