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日 星期一
全民公決無關不信任投票.
2013/03/07
馬政府拋出核四公投後,民進黨一陣錯愕,一時會不過意來,把它當做藍綠對決處理。蔡英文說,執政者為政策負責而提出核四公投,應視為信任投票,若民意支持停建,政府就該自行倒閣。一些民進黨人亦稱這是對馬英九的不信任投票。江宜樺對此表示,若公投結果違反行政院續建立場,他會辭職負責。以上雙方發言都不恰當,因為核四公投是就核四續建與否提請「全民公決」,不是憲法層次的「全民複決」,既不屬於信任投票範圍,也沒有人需為公投結果下台。
法律人心中多數沒有人民,只有對決及輸贏。不幸全民公決是超越對決及輸贏之上的公共決策,是直接民權,也是「主權在民」的最佳實踐,它的主角正是人民。盧梭把主權與政府區分開來,主權者是至高無上的,政府是從屬於主權者的機構,為人民(主權者)服務。豈有在主權者依執政者之請,做出續建或停建的選擇後,執政者要為此下台的?正確的做法是朝野各黨都聽從民意,遵照投票結果執行才對。
此外,把核四公投視為藍綠對決也不恰當。國民黨並非「非核家園」的反對者,包括馬英九在內不少藍營重量級人士都主張「沒有核安就沒有核電」。國民黨之所以不得不採續建立場,主要是因執政的連續性,其中涉及李、扁、馬政府的層層歷史共業,在砸下天文數字的錢(由於台電不斷追加預算,還可能再砸千億以上)後,不宜由執政者宣布停建,所以提請全民公決。全民公決正是最民主也最明智的解套辦法。全世界有想出正確解套辦法的人,不獲嘉獎,反被懲罰的嗎?
很多人不曉得,民主與法治是互補而又互相制衡的。法治過度就會造成苛政,「苛政猛於虎」,酷吏(某種法律人)泯滅人性。民主過度就會在人民及黨派權力無限擴張下,走向民主自我毀滅。民主與法治的互補互制,不但抑制了民主權力的擴張無度,也保證了法制體系的適時更新。立法院經過朝野協商,決定核四公投前,不追加預算、不放置燃料棒、盡速協商公投法修法(把防堵「變更國體」的鳥籠公投改為憲政公投與社會性公投分途,亦即全民複決與全民公投分途),就是民主促使法制體系適時更新的例子。
核災是全民性議題,核災(核汚染同)的風險人所共知,沒有某一方是反核的死硬派。核災人民會怕,國民黨難道不怕嗎?人民遭刼,難道國民黨不遭刼嗎?在核災下,大家都是拴在一根繩子兩頭的蚱蜢。原能會報告曾有兩句話:「防災重於救災,離災重於防災」,特別發人深省。這兩句話強調的正是風險意識,也就是光有核電廠安全還不夠(何況拼裝車的核四有安全疑慮),必須環境足夠安全。而環境安全與否,是可以估算的。如台灣處身斷層帶,有高地震風險,台北周邊人口又過度稠密,是全國政經中心,非常不適於蓋大核電廠。偏偏核四是奇異公司號稱全球最大的核電廒。
核四公投是一場直接民權的歷練,是台灣深化民主必經的途徑,是超越藍綠對決之上的全民公決,是事關國脈民生的世紀決策,藍綠絕不能從黨派本位去思考,不能視為神主牌之爭,而該細思要如何對歷史及人民、尤其是下一代子孫交代,要從人民整體去思考,因為承受禍福的是整體人民。三月九日近廿萬人的反核大遊行就是各行各業人民關心自己及下一代的公民運動。民進黨也終於會過意來了,蘇貞昌及蔡英文都從公民運動角度去參與這場遊行及核四公投,不再執著於藍綠對決及不信任投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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