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5/07
貪污的林益世被法官判決不是貪污,不貪污的柯文哲卻被調查局列為貪污,以致柯文哲驚呼「國家瘋了」。國家當然沒有瘋,人民都很正常,只能說是政府瘋了。而瘋狂與邪惡之間只有一線之隔,猶如柏拉圖稱天才與瘋狂不可分割、喬治桑指天才與瘋狂只有一線之隔。某些人誤認是瘋狂的政府行為,其實可能只是邪惡。
戒嚴期間台灣叛亂案接連不斷。有那麼多叛亂嗎?當然沒有,是政府邪惡,存心亂判,製造寃獄。政府為何能隨心所欲製造寃獄?因為司法不獨立。那現在司法獨立了嗎?也𣎴。司法院正副院長及大法官都是總統提名,在國民黨「完全執政」下,立院同意形同虛設;司法官訓練所式的法官養成,更讓政黨及執政者有太大介入空間。馬英九掛不離口的司法獨立辦案及不干預司法,只能說是「客套話」,意思是我有很多途徑干預司法,只是我不做而已。
而馬真的不做、不干預司法嗎?李朝卿貪污案發前夕,法務部長及檢查總長齊下南投,他們去做什麼?地方貪污案干他們何事?當然有更優先的事必須處理。而能同時叫動部長及總長的只有總統。林益世案也一樣,法官不判林貪污,合理的推測是林為馬愛將,不能落人「借馬之寵貪瀆」的印象,於是否定了他的貪污及實質影響力,讓馬維持不沾鍋。甚至阿扁下台後一大堆政務官被以貪瀆起訴,「辦綠不辦藍」,疑問也在除了馬,誰有分割藍綠的通天本領?
爭辯司法獨不獨立或扁時期有否比馬司法獨立,是很無聊的事。無論扁馬時期,司法都不獨立。而最令綠營正派支持者不諒的是,扁是律師出身,居然知法犯法貪瀆,罪加一等;扁政府一大堆律師當道,居然對積弊已深的司法不思改革,從黨外時代就長期要求的司法(制度面)正義,扁政府律師團皆交了白券,辜負人民及前輩的付託莫此為甚。
扁馬都是學法出身,都不搞司法制度改革。號稱「陳青天」的陳定南,在法務部長任內投閒置散,幾成閒缺,因為阿扁不讓他改革。反對運動出身的阿扁尚且如此,全然黨國教育出身的馬可能更不干預司法?更重視司法改革?或更不破壞司法公正嗎?
季辛吉說權力是春藥。其實權力更是邪惡之源,所有掌權者無不喜好「一朝權在手,便把令來行」。行什麼令?就是趁手的法條,既能對付異己,又能對付不聽話的同志。令這麼方便、這麼好用,為何掌權者要改?不但不改,他們還要曲解法律,讓法律隨他們的喜惡𠒇圈子。例如,以阿扁貪瀆被抓就是政治迫害的邏輯,阿扁可能道歉還錢、承認有罪嗎?同理,以馬不沾鍋及死不認錯的習性,林益世可能被判貪瀆嗎?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