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4日 星期六

台灣食安危機:「貪婪之島併發症」

>2013/11/15 > 這一陣子,台灣食安危機幾乎已達最上限,人人「談油色變」。同時隨著揭露越多,「吃什麼都不安心」的階段隨之來臨,一個社會信心總崩盤的局面隱隱出現。馬政府一貫秉特「等待媒體焦點轉移、議题冷卻」,讓事情不了了之的解決方式,這次還行得通嗎?人民這次還有那麼容易打發嗎? > 馬政府的支持者辯稱,全世界都有食安問題,歐美也有馬肉冒充牛肉、初榨橄欖油成分不實等事件。問題是,當食品涉及毒物、重金屬、致癌、汚染等嚴重衛生安全時,歐美政府敢像馬政府這樣「無設防」、「無責任」、「無後續解決」,最後仍任其自然(任人民自生自滅)的嗎? > 馬政府的官員也辯稱,油品公司諸如大統混油,2007年就發生了;言下之意,這不是他們的責任。問題是,明知混油,還對這種違法情形視而不見,全部推給前政府,那2008以後的馬政府是在做什麼的?人民選出你們不是來負責改善前任缺失的嗎? > 事實上,馬政府比扁政府無能、顢頇、卸責,不只一端,只是這次食安危機扮演駱駝上的最後一根稻草,造成社會信心總崩盤而已。台灣過去曾以「台灣經驗」自豪,自廿世紀九0年代,美國時代雜誌以整整兩頁篇幅,報導「貪婪之島」後,台灣富而無禮、貪婪不顅整體社會發展的形象就不脛而走。其嚴重情況一拖再拖,終於惡化為今日的「貪婪之島併發症」。 什麼是「貪婪之島併發症」?就是一、政府不負責,各項商品管理鬆散,出了問題,就推給個別廠商,或責成民眾自己小心;而不負責的背後,其實是官商勾結,廠商及資本家成為統治集團的一員或後盾。二、廠商沒有社會責任感,以偷搶騙心態經營企業,視民眾為過路客,出了事則有政府護航或敷衍,頂多罰罰小錢,躲過風頭後照樣我行我素,什麼刑責也沒有,什麼責任都不必追究。 三、最重要的,民眾貪小便宜,極易被廠商「收買」,只要吃不死又有便宜,下次照買不誤;胖達人爆出攙假風波,新聞何等聳動,照樣有人光顧捧場,就是這種心理。這不是寬宏大量,而根本是沒是非、沒社會正義,不知民眾表現及表達自己力量,方式就在集體性施予懲罰,對不顧民眾健康及生命安全的廠商(包括政府),一定要讓他們一次出局,永無再犯機會,以此保持永久警惕。當政府不負責時,這也是民眾唯一有效的救濟或自救。否則民眾就真的只是一盤散沙及一堆過路客。 而以上的民眾自救,西方早已行之有年,成為制度及法律。其轉捩點就在諸如三浬島核電廠意外、艾克森阿拉斯加洩油事件等,演為「群眾事件」及「公眾憤怒」。沙士堪的《應對公眾憤怒》一書,即在描述政府及廠商激起民眾公憤,以致不得不認真出面解決問題的過程。作者說:企業及政府總是試圖掩飾他們所犯的錯,湮滅對他們不利的証據,做出誤導的說明,直到公眾對他們信心崩盤,引起廣大公憤,讓企業及政府無法再敷衍缷責為止。 這次食安危機,台灣民眾「吃什麼都不安心」,社會信心總崩盤的現象已經出現。至於會不會引發社會公憤,以集體性懲罰來對付敷衍卸責的政府及怙惡不悛的大廠商,仍然有待觀察。也就是說,如果社會仍然讓政府及廠商「頭過身就過」,可以靜待媒體焦點轉移、議題冷卻,那最後的勝利者仍將是政府及廠商!台灣的「貪婪之島併發症」仍然沒有解決!人民仍然被政府及廠商聯手打發! 作者:孫慶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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