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5日 星期二

台灣新公民運動時代的來臨.

2013/08/08 幾乎所有參與或觀看<公民1985行動聯盟>連續兩次抗議行動的人都同意,台灣新公民運動時代正在來臨。這種透過網路號召,發起者出自各行各業,由素不相識到集思廣益、眾志成城的動員模式,是習慣社會有力人士、有力團體(如政黨)動員的人無法想像的。無論被稱為「台灣版茉莉花革命」或「社會運動2•0版」,它都是一種「公民」運動,遠非舊的群眾運動可比。 公民與群眾的最大分別就是自覺性、自主性、自制性,「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追求普遍正義」;他們已經不是運動的追隨者,而是運動共同的發起者及普遍正義的立法者。可以說,公民立法者第一次站上了台灣歷史舞台! 為什麼要公民立法?因為公民對必須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完全失去信賴,「真相」及「人權」構成這次洪仲丘事件的核心目標,他們以公民集體行動要求政府實現這兩項目標,視之為自己在履行公民責任,也是道德責任。一般運動追隨者只有你的、我的真理,公民立法者卻專注共同的真理,有些事適合單槍匹馬進行(如毒物專家林杰梁的行俠仗義),有些事則必須以普遍正義進行,就像<公民1985行動聯盟>的訴求:「還洪仲丘公道,找回失落的公平正義」。 阿拉伯茉莉花革命與台灣版茉莉花革命層次其實不同。前者主要關注政治改革,鮮少公民社會特質;後者關注社會正義(因政治改革已大半完成),公民社會開始成熟。後者更像漢娜•鄂蘭說的,要從「公共領域衰落」(即代議制取代了公共協商、經濟取代了政治、政黨只關心選票、個人陷入無能為力而對公共事務冷漠麻痹)中,通過「革命行動」來復興公共領域,承繼古希臘伯里克里斯的民主社會理想:「雅典公民不會因為忙於家事而忽略國事。對於公共事務無興趣者,我們不認為他們是由於懶惰,而是由於無用。即使我們之中少有創見者,我們卻都是政策的可靠評判者。」 洪仲丘事件會激起空前浩大「公民之怒」,顯然由於人人都是可靠的評判者。盲從及非理性的群眾運動正在退位,具有台灣中產階級特色的新公民運動正在興起。超越藍綠、更關注普遍正義及制度㢢病,近年原已蔚為公民思想主流,伴隨對政黨、藍綠惡鬥的厭惡,可惜政治舊勢力仍然迷信衝突對抗,在他們的蓄意操作下,「第三勢力」始終無法出頭,發揮「第三方平衡」力量,台灣也一直無法擺脫內耗命運。 如今<公民1985行動聯盟>的成功,不只讓大家看到了台灣公民社會的成長,也看到第三勢力的一綫曙光,甚至情勢的發展有可能非常快,新公民運動思維很快即將改變舊群眾運動思維,維持舊思維的政黨很快即將沒落,如同湯瑪斯•庫恩指出的:「典範的轉移」不是逐漸發生的,是突然出現的! 葛蘭西曾先知性的預言,在東方,國家就是一切,西方則因有了獨立的市民社會,政治的強制性開始弱化,文化及意識形態的領導權開始凸顯,革命的重心也從暴力奪權轉向競爭社會的同意和擁護,哪一方能確立「文化革命觀」,掌握文化領導權,哪一方就能掌握社會。從「反核四大遊行」到「萬人送仲丘」活動,大家看到的正是這種文化領導權橫掃一切、所向批靡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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